2013年1月,黑龙江省大庆市司法局率先在黑龙江省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一起起医患纠纷在医调委的“说和”下得到依法、规范解决,最大程度避免了医患冲突及恶性事件的发生。截至今年3月,医调委共受理各类医疗纠纷109起,成功调解87起,累计调解金额974万元,调解协议全部履行,成为第三方介入的专业“说和”人。
高新区医调委是大庆“试水”的第一站。“高新区医调委成立之初,不但怕案源少,更担心得不到老百姓的信任,怀疑医调委就是医院找来的‘托儿’。”时任高新区司法局局长孙艳霞对《法制日报》记者说。2013年2月,患者陈某在大庆市一家医院做完眼部手术后认为手术失败,到医院投诉,医方与实施手术的专家对患者进行会诊,会诊认为手术无任何问题。随后,陈某在两所三级甲等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与术前检查没有任何改变,气愤的陈某找到医方,要求支付2.5万元经济赔偿,但医方未就赔偿问题给出答复。医调委得知此事后主动介入,但与患方沟通时,工作人员明显感觉到陈某对医调委持怀疑态度。经过调解员情理并用、释法说理,用法律依据分别指出各自的过错及责任,最终医方同意支付2万元赔偿金。当陈某拿到赔偿金时惭愧地说:“原来医调委不是‘托儿’啊!”
2013年5月,大庆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此后,大庆市五区、四县司法局也相继成立医调委,并快速进入“角色”。
大庆市司法局局长刘勇告诉记者,在每一起医患案件中收获的不仅仅是调解成功,更多的是通过总结调处过程中的经验,让医方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重演,从根源上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与此同时,调解的过程本身也是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通过调解可以让医患双方都受益。
在大庆市医调委办公室的墙上挂满了锦旗,其中很多面锦旗来自同一起案件,医方送一面、患方送一面。如今,医调委已逐渐赢得患方和医院双方的信任,社会影响持续扩大。(记者张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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