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推进“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建设,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市委组织部、财政、人社、住建委、国土、规划等六部门,联合会签了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意见,临沂市委为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22条具体强化措施。
《意见》涉及五个方面,对新形势下的人民法庭建设的目标要求、工作措施、队伍建设、装备保障、监督指导等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求新进法院人员到人民法庭锻炼要不少于一年,选任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人民法庭工作人员评先评优、立功受奖优先,积极培树人民法庭优秀典型;人民法庭庭长应落实职级待遇;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建立人民法庭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解决人民陪审员、聘任制书记员和法警所需经费;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要求,为人民法庭建设划拨建设用地,落实配套资金,减免相关税费;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人民法庭工作,帮助驻地法庭改善办公办案条件,确保人民法庭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参与行政执法、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经济创收等法定职责以外的工作。 (邵泽毅 万晓岩)
·山东法院启动“公信”品牌创建活动
·[视频]山东集中整治“四非”机动车
·山东厅长检查清明安保工作
·山东阳谷法官挺身救助车祸伤者
·山东公安现役部队:提升党建水平 锻造过硬队伍
·山东整治机动车“四非”问题专题会议召开
·山东整治机动车“四非”问题专题会议召开
·山东东营市河口区:举办“与压力共舞”心理知识讲座
·追记山东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寒亭大队副大队长
·[视频]山东临沭:消防演练进校园
·[视频]山东:提高消防意识 避免火灾伤害
·山东兰陵县司法局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