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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终结性法律文书全面上网公开

2014-04-04 14:06: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网站 

    近日,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门户网站“检察文书公开”栏目公开了刘某某不起诉决定书等36份检察文书,这是今年该院全面启动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以来,上网公开的第一批法律文书。

    只需上网轻点鼠标,就能对案件的诉讼过程和结果一目了然。从这份“沭检诉刑不诉〔2014〕1号”法律文书可以看到,刘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的主要诉讼经过、基本事实和主要证据等都被详细说明,并被认定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悔罪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起不起诉由检察院决定,将不起诉决定书等检察文书上网公开接受监督,理由说得很清楚,我们也信服。”该起案件的公安侦查人员在网上看了这份《不起诉决定书》后如是说。

    据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是顺应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深化检务公开,促进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和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今年3月,沭阳县检察院制定《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依法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侦查、涉案款物管理、提请抗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等六类终结性法律文书全部上网公开,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成年人或其他个人隐私、权利保障方面的案件信息应严格保密不予公开。此外,通过建立舆情动态跟踪和突发情况处置机制,完善终结性文书和案件公开答复和听证制度,做好文书公开后的风险研判,确保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沭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夏玮表示,终结性法律文书全面上网公开,既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也有利于规范检察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实现检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张涛)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