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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委出台意见指导基层开展教育活动

2014-04-04 08:37: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天津长安网 

  市委政法委出台工作意见

  指导基层政法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根据中央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为深化整改落实和巩固拓展市级政法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日前,天津市委政法委结合政法实际,出台工作指导意见,扎实推动基层政法机关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政法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意见》要求,全市基层政法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市委、市委政法委有关规定,与市级政法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五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勤政廉洁的政法队伍。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干警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和美丽天津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意见》强调,政法各级党组(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基层政法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以“五过硬”要求打造过硬政法队伍的重要实践,是贯彻市委关于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载体,切实增强抓好基层政法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专项教育、专项整治、执法为民专项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开门搞教育,切实把中央和市委的要求落实到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的全过程。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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