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导医疗纠纷调解,强化部门协作、齐抓共管
不少地方都已成立党政领导任组长,综治、宣传、公安、法院、卫生、信访、民政等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医疗纠纷调处中心
案例:
某日,患者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医院抢救不当,属于医疗事故。次日,死者家属对医调中心的答复结果不满,聚集30余人在医院大门口摆花圈、拉横幅。接警后,某分局组织50余名警力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劝说,家属代表才同意再次进行死因鉴定,恢复医院正常秩序。其后,死者家属又在医院跳楼,幸被保安制止。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了解,家属声称医调不公、医院拖拉,到医院找院领导反映情况未果,被逼无奈才跳楼。后经民警协调,医院答应当天下午到医调中心参加调解,死者家属情绪才逐渐平复。
评析:
如案例中的个别医院这样,发生医患纠纷报警后就消极应付,对事态发展、控制、调处敷衍回避。这种把公安机关推到风口浪尖的做法,实质是转移矛盾、推卸责任,极易造成纠纷久拖不决。目前,不少地方都已成立党政领导任组长,综治、宣传、公安、法院、卫生、信访、民政、财政、保险行业协会等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统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当务之急,就是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对敷衍塞责的有关单位、人员刚性问责,确保医疗纠纷调处机制高效运转。
陈长青 郭仕海 赵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