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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频发,公安机关应如何稳妥处置?

2014-04-03 10:05: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强化现场管控,坚持客观公正、刚柔并济

民警在治安管控上要客观中立、巧借外力、刚柔并济、保全证据,成功取得医患双方的信任,并引导医患双方接受医调中心介入调处

案例1:

某日8点,一起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院方抢救失误,聚集20多人在抢救室外哭闹抢尸。接警后,辖区派出所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了解事件经过后,民警一方面安抚死者家属,告知其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不能强行不让死者尸体正常转入太平间,这既是对死者大不敬,也是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如果家属执意不让死者尸体正常转入太平间,警方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将尸体强行转入太平间。另一方面应家属要求,责令院方立即封存死者病历及相关材料,以便市医调中心介入调查。医患双方对派出所的工作表示理解,患方同意将死者遗体转移到太平间保存,并向市医调中心申请责任认定和调解。案例2:

某日,一儿童在某市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10余人在门诊大厅举牌哭闹。接警后,辖区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抚慰家属情绪,宣讲法律知识,并联系死者家属单位领导出面协调。经现场劝说,医患双方同意市医调中心介入调处,纠纷得到妥善处置。案例3:

某日10点,村民罗某在某县中医院因心肌梗塞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30余人在医院聚集讨要说法。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协调,家属认为院方未给出满意的答复,遂将死者尸体抬到医院门诊大厅,并当场摆花圈、播哀乐、放爆竹,场面十分混乱。见此情形,出警民警劝解家属保持冷静,同时向值班局领导汇报。下午2点,民警按领导指示,引导医患双方到县医调中心进行调处。晚上10点,在派出所民警、镇村干部和医调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评析:

在医患纠纷中,患方对医院不信任,选择“医闹”而不愿求助事故鉴定、诉讼、仲裁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担心医院在事故认定上隐瞒证据、推卸责任;二是认为医疗事故鉴定、诉讼、仲裁程序繁琐,专业难懂,鉴定机构可能偏袒医院;三是认为医疗事故鉴定、诉讼、仲裁耗时耗力,最后得到的赔偿金额与通过“医闹”得到的差不多,甚至更少。

公安机关在治安管控上具有专业优势,但在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专业领域却存在短板。民警只有在治安管控上客观中立、巧借外力、刚柔并济、保全证据,才能成功取得医患双方的信任,并引导医患双方接受医调中心介入调处,一些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