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潘强)1日上午9时许,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民警枪杀孕妇案”二审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围绕上诉人是否连开三枪、被害人是否存在抢枪、对上诉人是否从轻处罚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上诉人胡平当庭否认连开三枪的事实。
4月1日的庭审中,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三个:第一是上诉人胡平是否连开三枪致被害人死伤;第二是证人张某的证言是否可信;第三是蔡世勇衣袖上的射击残留物是否可以证明蔡世勇抢枪,并最后导致击发子弹误伤。上诉人胡平认为,案发当时,他没有向两位受害人连开三枪,并始终坚持认为是被害人蔡世勇不相信胡平手中的枪为真枪,胡平朝天花板开出一枪确认是真枪后,蔡世勇扑上去和胡平抢枪时才击发子弹的。
检察员认为,被害人蔡世勇不存在抢枪行为,辩护人提供的证据均与上诉人胡平的犯罪事实无关,都不能作为证据采信。本案将择期宣判。(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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