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至26日,陕西省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专职人员培训班在西安举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200余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政策方针,《民法》、《民诉法》基本知识,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规定等业务知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结束时进行了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质。3月24日上午,培训班举行了简短的开班仪式,省司法厅基层处苏特星处长就本次培训考试和今后的执业管理工作作了重点强调,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出席开班仪式并做了动员讲话。
麻仁伟指出,这次培训考试是省厅为解决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办案资质而组织举办的一次专项培训,对加强全省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推进新的《民诉法》实施的需要,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的需要,加强案件质量,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更是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需要。各位参训人员一定要珍惜机会,抓住重点,全力以赴,顺利过关。要认真备考,全面复习;要认真参加辅导,把握要点精髓;要坚定信心,沉着应战,争取考出水平。
麻仁伟要求,各位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要以全新的精神状态投入实践工作,为民服务,求实创新。要在工作中做办案的行家里手,做管理的行家里手,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做为民服务的标兵。不断推进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创新发展。
这次培训班由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主办,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协办。通过统一考试后,大多数参训学员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从事专职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