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护
案件要办准、要办好
记者: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中,不管未成年人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年幼无知、不谙世事,不知道怎么用合法的手段维护权益、保护自己。这也进一步说明了检察机关开展“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的必要性。那么,您能否介绍一下检察机关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贺恒扬:我考虑有这么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在执法办案上,要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成年人犯罪严厉打击,对成年人威胁、强迫、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要依法严惩。对于此类案件,我们坚持从严从重打击,绝不手软,因为对教唆人最严厉的打击就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
第二个层面,健全机制和完善制度办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这包括两项内容:一是专门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实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在全省挑选懂得未成年人心理、富有爱心、耐心细致、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同志,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二是设置特殊的办案制度。如通过调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生活状况等情况,为正确适当地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提供参考。对犯罪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不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批捕率,避免把未成年人关押到看守所后产生交叉感染。把共同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人从整案中分离出来,单独快速办理,缩短办案周期,缩短关押时间,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对于一些犯轻罪的未成年人,有悔罪表现的,决定暂不起诉,对其进行监督考察,根据其表现,再决定是否起诉,给未成年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我们在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指定合适成年人到场;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庭审理时,建议法庭实行圆桌审判,未成年被告人不穿囚服,不戴械具;对关押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每月亲情会见;案后对未成年人跟踪回访和帮扶教育;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者被依法决定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确保其顺利就学、就业。自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帮扶教育5800余人次,在被帮教的人员中,没有发生一起再犯罪的情况;属于失管人员的,使其获得生活救助;在校学生犯轻罪的,90%以上重返校园学习;无业人员的,为其指定观护基地,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第三个层面,检察机关职能的延伸。近年来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着眼增强执法办案效果,提出“三个层次目标”要求,强调案件不仅要办准,而且要办好,具体讲就是要实现三个层次目标:一是“定分止争,明辨是非”;二是“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三是“延伸职能,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去年初,省检察院下发了《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检校共建”,加强学校、家庭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等。去年11月份,我们与省教育厅联合会签了《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通过派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办法制讲座、组织观摩庭、发放法制图书等形式,深入开展校园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起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截至2013年底,全省各级检察院共选派1800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600余次,受教育人数126万多,社会群众、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反映很好。
送法进校园
要符合青年人口味
记者:目前省检察院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进展如何,您能否简要讲一下?
贺恒扬:自今年2月份部署这项工作后,全省检察机关的校园法制教育工作已全面推开。截至目前,全省共对769所农村中小学进行法制教育,受教育人数达53万多。为进一步深化这个活动,我们正在组建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检察官讲师团,在全省进行巡回宣讲。初步的打算是每个县区首先要选择两所以上学校进行宣讲,包括一所重点中学、一所农村中学。我们计划用一年时间对全省农村中小学普遍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记者:法制宣讲的内容主要有哪些,采取的形式有哪些?
贺恒扬:我们开展法制教育的形式可以说是灵活多样,既有播放电影与学生互动,也有身边典型案例剖析、法律知识宣讲,还有有奖问答、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得充实、生动、有效。
授课内容紧紧围绕中小学生权益保护、犯罪预防的主题,突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提高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主要有四个部分:一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让孩子们树立法制观念,不去触碰红线。二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根据我们近三年办理的案件类型,分析了犯罪的原因,并对每种原因制定出犯罪预防的措施。三是远离侵害的妙招和对策,主要有防校园“小霸王”、防偷、防骗、防性侵、防伤害等小妙招,让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安全成长。四是以“我们应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为题,教孩子们要有梦想有追求。
由于青春期的孩子更喜欢快餐式的文化,而当下流行的微电影则比较符合他们的口味,他们易于接受。去年,我们制作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微电影,今年我们在进行法制教育时,给孩子们播放微电影,并针对电影的情节与同学们互动,以期达到最好的效果。
记者:除了“送法进校园”外,在法制宣传方面您还有什么想法。
贺恒扬:除了送法进校园外,还要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机关等活动,我们将于4月中旬在许昌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一方面是重点对群众讲解防火防盗、防抢防骗的知识技能,另一个方面是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孩子的责任。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记者:检察机关对学校、老师、家长在法制教育方面有什么要求?
贺恒扬: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尤其是学校、老师、家长、临时监护人等都要切实负起责任,这也是我们在进行法制教育时要让家长老师一起参加的主要原因。
学校要严格落实九年义务教育法,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及法制教育,确保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开除学生。学校要重视加强法制教育,将法制课列入中小学教育必修课程,配备统一教材和专门教师,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基本法律观念和法律素质。
据不完全统计,发生性侵案件最多的有三个场合:重新组建的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和学校。家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学校要加强对老师的管理,老师也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切实做到为人师表。
另外,我还想强调一点,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是“三缺失”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不可能包打天下,必须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的环境和氛围。比如民政部门应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医疗卫生部门针对有医疗救助需求的“三缺失”未成年人,减免或部分减免医疗费用;人力资源和劳动部门要针对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适龄未成年人,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高技能,推荐就业;教育部门、学校应对正常学龄范围内的失学、失管未成年人进行摸底排查,逐人建立档案,定期进行帮教,帮助其回归正常的教育体系,使其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团委、妇联应对其开展心理关爱活动,并组织专业志愿者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对本辖区失管未成年人应发挥监护作用,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这些特定群体的社会负效应降至最低。
相信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全社会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关爱,祖国的花朵会开得更加绚烂,孩子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