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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谈送法进校园

2014-04-01 15:08: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法制报 

    一个时期以来,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话题引发众多网友关注。3月31日上午,大河网邀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贺恒扬做客直播间,就此话题与网友直面交流。

    关爱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免受侵害

    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省检察院统一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宣讲活动,请您谈谈活动的背景。

    贺恒扬: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全面部署开展这项活动,这是第一次。具体说,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未成年人是中华民族未来的脊梁,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重任。培养和教育好未成年人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梁启超先生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这是先人对青少年能够健康成长,对国家未来的深刻诠释。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未成年人教育工作,未成年人权益在政治、经济、社会、家庭等多个领域得到了进一步的实现。

    但是,未成年人是特殊的群体,人数两亿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这几年呈上升趋势。有资料显示,25岁以下的青年和未成年人犯罪在全部刑事犯罪中所占比例较高。在我国,25岁以下低龄群体犯罪案件就占到70%以上,这种严峻形势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是“三缺失”未成年人增多。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形成了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农村留守儿童增多,流动、闲散人员增多,失学、失业、失管人员增多的“四多”现状。我国目前仅农村留守儿童就达7000万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群体,加强对这些群体的关注、关心和关爱,使他们享受温暖、远离犯罪、免受侵害。

    三是未成年人尚处于人生的起步阶段,敏感而又脆弱,对各方面充满好奇与渴望,但免疫力低下,抵抗力弱,是非标准模糊,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因素的影响和诱惑。如果不及早进行法制方面的引导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抗干扰、抗诱惑的能力,他们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抓好这项工作。

    四是未成年人也是弱势群体,容易受到不法侵害,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更是如此。从教育部门了解的情况,我省仅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就有1.8万多所,在校学生出现违法犯罪情况,或者遭受不法侵害的现象,有相当大的比例都发生在这些地方。应当说,对在校青少年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显得至关重要。还有一种现象,现在中学毕业或辍学的孩子进城务工后违法犯罪的情况较为突出,如果在这些孩子没有离开校园之前我们就把法制教育做到位,相信也会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开展这项活动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措施之一。

    正是基于以上几点考虑,我们觉得必须把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抓实抓好。

    青少年犯罪态势

    五多、两低、一突出

    记者: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严峻。这里请您介绍一下我省未成年人犯罪有什么特点和规律。

    贺恒扬:从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看,青少年犯罪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趋势明显,中学生犯罪有上升趋势,犯罪和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农村孩子是“大头”。这些情况要求我们必须高度关注、认真对待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

    从已经处理的案件看,当前我省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五多、二低、一突出”的特点。

    “五多”:一是无业人员多,涉罪的未成年人中,无业或无稳定职业的人员占86.5%。二是农村户籍的多,每10个涉罪未成年人中,农村户籍的大约就有7个。三是共同犯罪多,组织化程度高,参与共同犯罪的未成年人达到受案总数的65.4%。四是故意犯罪多,故意犯罪占受案总数的比例高达97.8%。五是暴力化倾向明显、恶性极端事件多、侵财犯罪多。在犯罪类型上,未成年人涉及最多的罪名是抢劫、盗窃等侵财类犯罪,在犯罪总数中达半数以上。同时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也较为突出,约占受案总数的三分之一。

    “两低”:一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初中及以下学历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90%以上。二是年龄普遍偏低,14到16岁未成年人占犯罪总数的四分之一,且数量有逐年增加趋势。

    “一突出”:指失学、失业、失管的“三缺失”人员犯罪情况十分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在涉罪未成年人中,60%以上为“三缺失”人员。他们是一个十分特殊的群体,学校、家庭、单位三不管,学历低、就业难,生活无保障,处于被忽视的社会底层和边缘。他们的整体文化程度偏低,90%以上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绝大多数没有完成义务教育就走出校园步入社会,缺乏职业技能,参加过职业技术学习的仅占3.4%。由于文化水平所限,大多从事体力劳动,收入少,工作不稳定,时常处于失业状态,生活没保障。加之在其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缺少家庭的有效监管,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目前,“三缺失”人员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中一个突出现象。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