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黄山市司法局围绕“管理好、使用好”社区矫正中心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黄山市县(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运行指导意见》。
该局明确,矫正中心负责指导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和域内相关工作协调、协同,遵循“监管、教育、帮扶”相结合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矫正中心与司法所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协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工作月报制,每月初制定本月工作计划,月末向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上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打算。同时,要求矫正中心加强与公检法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协调会商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会商会议,通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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