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山东济南市司法局以完善执法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法制工作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审批管理,规范执法权力运行。设立济南市政务服务司法行政大厅,将法律援助、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和律师所年度检查考核、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初审3项行政服务事项入驻大厅,方便群众办理。制定《工作规范》、《窗口日常管理规定》、《争先创优“六比六看”》等15项管理制度,加强大厅日常管理;印制《服务指南》,明确服务事项类别、办事机构、办事依据、申请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并摆放在大厅显著位置,供群众了解知晓和监督联系。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管理行为。深入开展执法执业考评,针对执法执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提高了执法执业规范化水平。去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工作的长效化。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处罚规定》等9项制度,规范执法管理行为。编印了《行政执法规范汇编》,涵盖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制度规范、执法职权及执法监督等内容,作为执法类工具用书在全市推广使用。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干部业务能力。在全省率先推行县(市、区)司法局及市局执法单位(部门)设立法制员制度,解决了长期以来基层法制人员力量断层的问题,实现了工作下延。加强对执法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执法证检查活动,严把执法队伍入口关。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法制理论研究,有效提高了法制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