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锡林浩特市检察院牢固树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根本保障”的工作理念,与巴彦查干社区司法所共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既积极调动社区矫正对象自我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提升了检察干警做好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
建立监督抽查制度。对锡林浩特市所辖的六个派出所和十一个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名单认真进行核对,严格按照“见人建档”原则进行审核,现场电话抽查通知矫正人员到场报到,见面考察,有效防止了法律文书不送达、不及时送达等“见人不见档、见档不见人”现象的发生。
建立多角度教育培训制度。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开展正面教育,对矫正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逐步树立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将《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正人员分类分阶段教育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正人员计分考核规定》等纳入学习内容,进行讲解,劝诫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同时还将教育与服务进行双向结合,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廉租房小区的公益劳动等活动,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做守法公民。
建立跟踪走访制度。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家庭走访,通过走访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家庭、经济收入和存在困难等情况,掌握其生存环境和思想动态,确保了重点对象不脱管、不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