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定》,进一步密切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公正、文明履行职责。
规定明确,特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了解案事件办理情况;反映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和评议;协助维护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青海省公安厅于2003年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多年来,他们积极组织特约监督员深入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记者仓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