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由河南省陕县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三门峡市中医院李某涉嫌受贿117万元案提起公诉。至此,自2013年以来,三门峡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查办医药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28件2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去年6月,陕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一家医疗检验器材销售公司在销售医疗检验器材过程中给医院检验科主任“吃回扣”。该院通过调查发现,在医药购销领域拿“回扣”、“提成”比较普遍,但相关人员认为这些问题是约定俗成的商业合作,不是犯罪。陕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峰说:“这样的‘潜规则’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了。”为了迅速固定证据,陕县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决定从医疗检验器械购销中的直接受益方入手,将涉案医疗器械经销商之一的贾某夫妇作为突破口,通过调取经销商和医院的往来账目,结合政策教育,贾某夫妇很快供述了在向辖区某医院推销医疗器械中向医院主管科室主任行贿的事实。之后,该院先后对与贾某夫妇有业务往来的多家医院展开调查,先后挖出了贾某夫妇向三门峡地区9家医疗机构9名科室主任送“回扣”的犯罪事实。
与此同时,根据三门峡市检察院的统一安排,灵宝市检察院调查某医药公司业务员魏某行贿线索时,挖出了孙某、张某等3名卫生院院长受贿的犯罪事实,这3名院长又同时交代了另外一个行贿人王某。通过王某行贿案,该院又查处了何某、李某2人行贿犯罪事实,使这起窝案串案达到6件6人,起到了查一线、牵一窝、立一批的办案效果。仅去年,该院就立案查处医药购销领域贪贿案件11件1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该院反贪局局长狄慧民说:“医药购销领域‘潜规则’有清晰的脉络,一般药品回扣是中标价的25%左右,以进院费、处方费、统方费和劳务费等名目出现,实际上是加重了老百姓看病的负担。”
为了从根本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职务犯罪的蔓延,三门峡市检察机关与当地医药卫生部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帮助医药购销领域制定了《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新农合基金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管办法》等,帮助医药购销领域树立起了廉医、诚信、为民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