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常委会会议请假规定
常委会会议缺席情况将进行通报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出台常委会会议请假规定,就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作出更严格的规范和约束。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今后无故两次不出席常委会会议,可以依法辞去职务。
根据规定,不能出席常委会会议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在会议召开7日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说明具体事由,经秘书长同意后报主任或常务副主任批准。会议期间不能出席全体会议的,应向常务副主任和秘书长请假;不能出席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的,应向秘书长和本组召集人请假。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会场,擅自离开会场的,视为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予批准,一年内两次缺席常委会会议的,可以依法辞去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对每次会议的缺席情况在本次常委会会议期间进行通报。(记者马竞 通讯员谢金刚)
·河北公安动真格 处分50余瑕疵案民警
·河北检察院:打一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攻坚战
·河北法院:怕揭“家丑”将面临“一票否决”
·河北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联席会议
·[视频]河北检察开展生态坏境司法保护行动
·河北:分类引导、源头治理 化解信访难题
·河北:分类引导、源头治理 化解信访难题
·河北廊坊聘消防产品打假监督员
·河北部署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
·河北廊坊中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见闻
·河北廊坊中院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司法为民
·河北唐山法院采用视频举办刑事裁判文书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