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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辽宁大连中院信访一处副处长于秀军

2014-04-01 09:18: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莫道桑榆晚 为霞尚满天

  ——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一处副处长于秀军

  只言定千心的老将

  在大连中院,59岁的信访一处副处长于秀军是一道特殊的风景线,这是记者印象最深的两个片段:

  镜头一:2013年9月18日8∶30,信访大厅门口

  上访者刘某身穿写满“伸冤”的外衣,一度失声痛哭,几十名上访者围着她起哄。原来,刘某女儿被判刑,老人不服,要求提起再审。

  “大姐,你别‘哈呼’(欺负)我行不?咱们其实坐在一条板凳上,只不过你上访、我接访。”等刘某骂完了,于秀军开了个玩笑,“大姐,我听明白了,我想说三句话:第一,你上访我可以理解,但是行为过激,这不有理也变无理了吗?第二,你姑娘这个案子证据确凿,法官没有判错,你相信你姑娘,但法律相信证据。第三,这件事情不是无路可走,你回去后仔细搜集一下相关证据,找齐后你随时来找我好不好?”

  “那好吧!”

  “大姐,我再多说一句,以后不要拿这些‘道具’来上访,这么多人看着你心里就得劲呀?”刘某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急忙辩白:“我这不也是着急吗?”

  “你看你,听到对你好的话你就乐,听到不好的话你就急眼!”

  刘某“扑哧”一声笑了,围着的人也乐了,空气中的火药味也烟消云散。

  镜头二:2013年9月19日9∶00,接待室

  “你们是大骗子!我有严重的肝病,我快死了,你们不给解决我就天天来!”这名女子是一名甲肝患者,由于丈夫案件申诉期限已过,为给相关方面施加压力陪丈夫来上访。一听这话,上访群众脸色大变,纷纷起身离开,但于秀军不为所动,“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大家不必惊慌。我讲三句话,第一,我要表扬你,其实你很善良,你想提醒大家这儿很危险;第二,如果事情真的像你讲的那样,我都要骂一声浑蛋;第三,无论如何也不能受理,毕竟这已经过了期,你还是先回家养病,我再想想有没有别的办法”。

  “好,我相信你,剩下的事情你给我办!”

  “大妹子,你就放心吧!老于做不到的事他不会答应,只要他答应你的事肯定会办好。”坐在一旁的法官说。

  只言定千心,无论面对什么样的上访群众,无论面对多少人,于秀军总能用带着“海蛎子”味的“群众语言”化戾气为祥和——“老于话糙理不糙,他的话我们愿意听,别看我们经常欺负他,可心里都服他。”

  2009年,在普兰店市人民法院当了近20年副院长的于秀军调到大连中院。2011年,鉴于日益繁重而复杂的信访形势,大连中院整合原立案、信访等部门成立“大信访”工作平台——信访办公室。随着职能整合、人员分流,一时难以找到能打开工作局面的人选,经过反复权衡,院党组决定起用老将于秀军。很多人不理解。信访一般是锻炼年轻干部的“前线”,可此时于秀军已57岁。本可退居二线的他义无反顾地挑起了信访接待工作大梁。刚开始,一些人议论纷纷,“老于真‘彪’,到这来吃苦受累”,“恐怕犯错误了吧,要不然这么大岁数还到这来”……人言可畏,但于秀军不怒不恼,乐呵呵地在这里扎了根。

  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于秀军参与进京接访。为方便上访者,于秀军将手机号码一一告知他们。回大连后,他每天要接听近百个电话,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沟通、催办,去基层法院逐一落实。知情人说他傻,他一笑置之,“谁没事也不愿意到处奔走,来找你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群众难受着来,不能让他们难受着走。咱们傻一点,老百姓的怨气就少一点”。

  在信访一线,于秀军年龄最大,但接访人次却最多,而且往往是“组团”接待,经常十几个上访人挤在一起,在他看来,这样可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增进理解与信任,甚至上访群众之间互相沟通做工作,对那些固执己见的个别信访者有意想不到的成效。然而,效率的背后却是于秀军成倍的体力与精力的付出,高强度的接访工作使他患上了神经衰弱。

  每周一,家住普兰店的于秀军一大早就坐上到大连的火车,八点准时出现在接待大厅,喊哑了嗓子、跑断了腿,半年下来,体重从168斤锐减到138斤。“信访熬人哪,中午在食堂,盘子没端稳电话又来了,回到家脑子里也是这点事,听到窗外小商小贩叫卖声,秀军会下意识地跳起来到窗口张望,以为是上访人在喊。”看着急剧消瘦的丈夫,妻子李园别提多心疼了,“秀军每次回家,脸色都很差,话也不愿说,好几次在大连生病我都不知道,我劝他悠着点,可一到星期一还是照样,每次他带上门的那个动静,我听着就揪心。”

  李园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

  2012年6月的一天,接待室门外突然传来“梆梆梆”的声音,于秀军抬头一看,原来是他在北京接待过的一名上访老户万某正操一根大木棍砸门。于秀军连忙开门招呼他,话音未落,棍子朝于秀军的脑门砸去。看到这一幕,屋里的人都惊呆了,一位上访老户闻讯赶来:“老兄,你不讲究,要不是老于你差点死了,你还打人家?”

  原来,2012年,万某进京上访时突发心脏病,于秀军凌晨3点接到电话后,和一名同事火速将其送往医院,并掏出准备为自己岳父买药的钱给万某垫付了医药费,在病房里一直守到第二天,看到万某苏醒后才离开。当时万某十分感激,但回大连后仍不间断上访,每次动辄砸门、高声喊叫,于秀军均耐心劝解。

  此时,看到于秀军的头上鼓起了包,面对大伙的指责,万某自知理亏。于秀军一手捂着头,一手朝大家摆了摆手:“没事了,大家都坐下。老人家,我知道你当我是自己孩子才会朝我撒气,但咱们还得讲道理不是?您坐下,咱们慢慢唠。”

  “信访工作苦、累、气、烦、险五味俱全,身体和心理长期超负荷紧张,但我从没听谁反映秀军红过脸、动过粗,他总是笑着把危机化解于无形,他是我们的定心丸。”提起于秀军,大连中院院长李威感慨万分,“信访工作者少有鲜花和掌声,他们就像天天推着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斯,但秀军不抱怨、不气馁,他用民间智慧和群众语言做群众工作,他就是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最好的注脚!”

  “做群众工作不能梆梆硬!”

  “大妹子,你也来上访吗?我看你一直不吱声,这都下班了啊!”

  “哦,我是替俺爸来看大兄弟的,这些年俺爸来上访就服这个大兄弟,现在他不上访了,我没事的时候就想来看看大兄弟。”

  去年中秋节前夕,一位穿红衣服的女子引起了上访户的注意——她只是静静地坐着,等接待完了才掏出自制的月饼——原来,她是“上访专业户”李某的女儿李晓红,她口中的“大兄弟”正是于秀军。

  李某是一名退休工人,因原单位少发了取暖费将该单位告上法庭,后来原单位返还了取暖费,并当庭道歉。老人要求召开员工大会赔礼道歉被拒绝。此后,他每天身穿自制的上访马甲到法院高声喊叫。工作人员多次劝解,并找到该单位领导、工友做通其工作,但老人消停一阵后依然定期上访。于秀军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没制止老人,而是拉起了家常:“大爷,您又在这儿吊嗓子哪?”“啊,对啊,天天在家憋得慌,在这儿喊两嗓子就当晨练了。”

  几天后,于秀军将老人请到了接访室:“老爷子,我想跟您讲几句话,第一,您锻炼身体可以,但是不能违法,更不能过分,过分就伤身体,也伤天理了;第二,您要求赔礼道歉这个要求不过分,但是开大会就超出了常规,现在不是人家不讲理,而是您不讲理了;第三,您孩子都那么优秀,您这样不怕丢孩子们的脸吗?”

  “我也知道影响不好,就是气没顺过来!”原来,老人认为是原单位领导打击报复,所以一定要开大会承认错误。“老爷子,这只是您的猜测,您看当庭道歉时那么多老同志都看到了,您还要开大会批斗谁呀,现在可不是文革了。”于秀军又开起了玩笑,“都说老小老小,您看小孩饿了当然要吃奶,但如果吃饱了还哭闹那就是刁孩了,咱们不能太过分。”于秀军还与他约法三章:多参与社区活动排解孤独;身体不适、天气不好的时候尽量不要来访;不着奇装异服、不诽谤他人,文明上访。此后,老人逐渐不再闹访,老人的转变连女儿都倍感惊讶:“俺爸那脾气是一点就着,为了上访这事我几乎和他翻脸。有一回他不爱听,拿拐杖把茶几都敲碎了,但于大兄弟的话他是真听进去了。”

  这样的事,于秀军自己都不记得处理了多少,但李晓红却记住了他:“于大兄弟是真正把大伙当亲人来对待。有一回,有个大娘认死理,他解释了一个多小时,大娘就是听不进去,我都来气了,于大兄弟还继续做工作。”

  一次,在接待一位老人时,一位年轻干警说了句“您这事按规定不该我们管”,于秀军听到后悄悄把他叫到一边,“小伙子,咱们做群众工作不能梆梆硬,如果光凭政策和规定就可以解决所有信访问题,还要我们做什么?”他也知道每天来访的不乏无理上访,甚至有的不属于法院管辖范畴。“秀军处长特别耐得烦,他不管后面还有多少人,把每一个上访者都讲通了这事才算完了。”年轻干警说。

  然而,于秀军也经常感到困惑——近年来,大连中院通过严把审判质量关、创新工作机制,新的信访因素不断减少,信访“老账”也逐渐厘清,但群众工作却越来越难做。“我就是一口大水缸,酸甜苦辣都得装。面对复杂的信访形势,我感到世界上找不到什么灵丹妙药。只有靠我们的真诚奉献换得理解与支持,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创新工作方法,用最大的能量维护社会稳定。”这是于秀军工作日志中的一段话。

  针对群体上访,于秀军摸索出一套“五步真言”,即“赶赴事件现场稳局面、站在群众立场析案情、倾听交流把诉求、沟通责任部门定措施、确定准确时间给答复”,使上访群众感到心安有着落,保证初信初访处理到位,防止了问题复杂化和矛盾上交。

  针对上访老户,于秀军坚持“望闻问切”四诊法,即察言观色“望”性情、耐心倾听“闻”诉求、巧用法言法语“问”事实、把准脉搏“切”症结,做当事人的“法律顾问”与“心理医生”,营造融洽的沟通环境,尽量引导当事人走上法律程序,用亲人般的温暖化解其心结,对那些法律程序之外的疑难社会问题多方奔走,让当事人迈出多年不能自拔的信访泥潭。经过他细心的工作,先后有几十名上访老户最终息诉罢访。

  严某的丈夫几年前被单位开除,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理解的她屡屡上访,并扬言要炸公交车。前几次接待时,她甚至带了偷拍设备,于秀军没有点破,只是站在她的立场分析案情及误区。直到第三次,于秀军才委婉地提醒:“大妹子,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在偷拍,为什么没有制止你,我想告诉你我们行得正、坐得直,不值得你费尽心思。”严某顿时脸红了,于秀军笑着批评她:“大妹子,我知道你心里有怨,这股怨气把你都扭曲了,你要是不陷在这里面,你将是个非常优秀的女强人。”

  此后,于秀军又多次开导严某,建议她转移生活重心。在于秀军的感召下,严某积极参与社区活动,还参加了卡拉OK大赛、老年模特大赛,“我现在就像换了个人一样,他的身上有很多正能量,在他面前,就像孙悟空见了师父一样,那些‘坏’心思无处遁形”。

  随着来访次数的增加,严某越来越敬重于秀军。“其实老百姓也不是不分好赖,你在做,别人在看。他耐得烦,我们说的问题他认真听,都是站在我们的立场上给我们跑腿办事,他很公道,有理没理都掰扯清楚。”严某说出了心里话,“一个人只有被感动了才能彻底放下心中的仇恨和利益。大哥从不嫌乎老百姓,这让我们特别感动,来上访的大部分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他经常把自己的水杯递给他们,他总是挨着他们坐着,有一次一位老人破口大骂,唾沫星子都喷到他嘴上了,他擦都没擦继续接待。”

  不曾改变的“泥土”情怀

  “膀大腰圆想离婚的男人楸住他的脖子叫嚣不判离婚就砸死他;胡搅蛮缠想占公婆便宜的泼妇搅得他日夜不得安宁……他很老实,可每办一件事情、一个案子都有股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劲头。”1987年,一篇《乡镇小法官》的报道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它的原型正是时年32岁的新金县(今普兰店)人民法院唐家房法庭庭长于秀军。

  于秀军出生于普兰店市城子坦镇一个普通工人家庭,高中毕业后下乡插队。1979年,于秀军调入新金县法院工作,通过刻苦自学法律知识、深入钻研业务,他很快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办案能手。当时,人们对法律十分生疏,更不知怎么打官司,为此,他在自行车上挂上一个小铁桶、刷子和一卷报纸,报纸用来写怎样打官司的告示,铁桶用来装贴告示的糨糊。他根据农村实际,将驻庭办案与巡回办案相结合,坚持调解为主,不惜磨破嘴皮跑断腿也要把工作做通。由于工作扎实细致、认真负责,他被誉为“把官司断到田间地头和炕头的好法官”。在法庭的几年里,他处理的几千件案件无一件错案,无一件未执行案件,更没有一件上访案件。

  于秀军常说:“吃百姓饭,穿百姓衣,自己也是百姓。”1989年,于秀军被提拔为普兰店法院副院长,即使“上了岸”,但“泥土”情怀从未改变。“秀军是个厚道人,他对百姓感情特别深厚,他应该是两级法院最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只要有上访的,他主动就领走了,再不讲理的人都服他。”大连中院副院长高峰曾在普兰店法院任院长,提起于秀军来,赞不绝口。

  19年间,于秀军辅佐5任院长,先后化解了铁西区数百群众因住宅质量围堵市委大院、周某抬着父亲灵柩组织车队上访、姜某身绑炸药包威胁村委会、徐某意外死亡冷尸五年等多起棘手事件,尤其是在处理铁西区数百群众因住宅质量围堵市委大院突发事件中,“四句话解决问题,只言顺千心”的故事在当地群众中广为传颂。(记者 杨叔朋 通讯员 马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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