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机关启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为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背后的问题,深入查处涉及的司法腐败案件,充分体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四川省检察机关自3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本次专项检察活动从2014年3月20日开始,到2014年12月底结束,分为清理摸底、核实、纠正和查处违法问题、检查验收三个阶段,拟对全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察,重点检察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涉及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