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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2014-03-31 15:18: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3月28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认真履行好侦查监督和公诉职能,严把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关,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监督效果。

    据悉,2013年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工作均取得了优异成绩。侦查监督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走在全国先进行列。全区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3081人、提起公诉44416人,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达99.99%,其中逮捕后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连续18年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有2人被评为“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1人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

    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严把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关提出具体要求,要严格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切实贯彻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防冤假错案的规定、意见精神,进一步严格把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确保案件质量。强化证明责任意识,从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高度,全面正确把握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标准,通过审阅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核实重点证据等方式,全面审查案件的证据材料。要加强逮捕、起诉的必要性审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坚决退回补充侦查,确实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要明确提出不批捕、不起诉的意见,防止“带病”批捕、“带病”起诉。要全面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和证据合法性证明工作,提高批捕、起诉环节案件质量基础。要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环节和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