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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3年减刑假释75955人 重新犯罪率为零

2014-03-31 14:23:1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记者从福建省高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1年至2013年,该省共裁定罪犯减刑71889人,假释4066人,合计75955人。三年来,该省假释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减刑对象的重新犯罪率也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也是近年该省法院不断加强、改进减刑假释工作所取得显著成效。

     据了解,根据法律规定,福建省高院和9个中级法院直接承办减刑假释案件。其中,福建省高院审理死缓、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中院审理有期徒刑的减刑假释案件。近年,我省法院严控职务犯罪,将工作重点放在规范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上,确保此类案件减刑假释结果的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工作,推行“阳光司法”,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主动接受人民检察院监督,并定期对假释对象进行跟踪、回访、帮教和考察,确保假释取得成效。

     今后,福建省高院将积极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减刑假释审理工作格局,对社会各界关注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法院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以及减刑的幅度上从严,在假释实体条件上从严,在办理办理程序上从严。同时,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一经提请,就在网上公示,以接受社会全方位监督。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