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京闭幕。会议通过了有关省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罗志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任命游巳春、俞昕水同志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武秀东、徐少飞同志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黄利民、葛志军同志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申泰岳、岳岭、张丹、周涛同志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葛志军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游巳春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