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开展深化规范执法研究 加强检察业务建设活动的工作意见》
近日,为贯彻高检院坚持以深化规范执法为主线、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部署,落实北京市检察长会议关于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求,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深化规范执法研究加强检察业务建设活动的工作意见》。
明确工作目标。开展深化规范执法研究的主体涵盖所有检察业务部门,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为总体目标,以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出台具体有效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效果为具体目标。
细化内容要求。一是查找问题,要求各业务部门紧密联系法律监督职能履行情况、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实际,广泛查找在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重点问题。二是开展研究,要求各业务部门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准确探寻解决方案,对重大复杂的问题,可以借助院级招标调研课题、部门重点课题等平台,开展专题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也可以借助院内外力量和资源对调研成果进行充分论证讨论,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为问题合理解决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三是成果转化,各业务部门要在深入研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充分论证并积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部门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制定办案守则、业务指导性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及时上报和通报规范内容。四是实施应用,各业务部门在制定执法规范后,用执法规范指导和统一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时总结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改完善。五是交流宣传,各业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和报送工作,及时将工作中好的做法报送院办公室、组织宣传处或者法律政策研究室,扩大研究成果的影响力。
严格方案流程。分五阶段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调研工作:一是查找问题阶段,要求检察执法办案部门每年至少对两个问题开展研究。二是分析研究阶段,各业务部门成立由部门负责人牵头的研究小组,具体推进研究工作。三是检查评估阶段,专题研究完成后,及时向主管检察长汇报,开展自查自评,根据研究是否深入、是否准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标准,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四是成果转化阶段,各部门积极推进优秀、合格研究成果转化,制定规范性文件,形成全院整体执法办案规范,同时注重研究成果向信息、宣传、理论研究方向的转化应用。五是总结检查阶段,对本年度各业务部门开展深入规范执法研究的情况和实效进行总结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