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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命安全的绝对尊重和有效保护

2014-03-31 08:25:3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评论员

改革开放的红利之一,是汽车作为代步工具进入中国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据公安部提供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1.37亿辆,是2003年的5.7倍,我国已经快速进入汽车社会。

为适应汽车社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驾驶行为,提升驾驶人技能水平,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公安部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123号令从驾驶证考试申领、驾驶人及驾驶证审验教育、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等方面作了一系列严格管理规定,被社会各界称为“史上最严交规”。

在我国进入汽车社会的初期,出台严管措施,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趋势,体现了公安机关对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的绝对尊重和有效保护。123号令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形成了人人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正式实施一年多以来,广大驾驶人充分理解、积极配合,社会公众大力支持,123号令显现出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年多来,这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讨论的部门规章,在推动依法从严治理交通乱象,完善交通管理配套制度和执法设施建设,有效预防、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培养汽车社会安全文明出行的新风尚等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影响。123号令的实施正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的交通安全观念和行为,守法、安全、文明出行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克服、抵制、摒弃交通陋习蔚然成风。

汽车化进程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只有通过严格、严密的管理制度,加强宣导教育,强化日常出行规范,惩处严重危及安全的违法行为,才能引导人们在享用汽车快捷性、便利性的同时,大力防范和消除汽车快速发展可能带来的弊端,才能真正进入有序安全的“汽车时代”。

123号令对生命安全的绝对尊重和有效保护,契合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严是爱”的养成理念。我们有理由相信,交通管理法律和规章的进一步完善和全面严格贯彻执行,必将为规范社会公众的出行习惯和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发挥更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