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日前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今年该区社会体制方面全面启动改革事宜,明确由自治区检察院牵头负责“推进检务公开”改革。目前,内蒙古检察院已将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确定为全年度重点工作,提出了“一二三四”工作思路。
据了解,“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包括确定围绕一个目标,即按照高检院确定的“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推动检务公开工作向日常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处理好“两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和充分发挥自治区检察院领导作用的关系,正确处理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与加强内部工作的关系;努力构建“三大工作体系”,即建立检察工作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体系和信息源与检务公开平台体系;加强“四项基础性工作”,即今年要完成编制检务公开清单和目录,做好各部门、各业务条线任务分解,加强公开机制制度建设,加强检察机关门户网站、“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控申举报接待平台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