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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打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韶山模式”

2014-03-28 10:27: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 

    日前,挂点联系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又作出批示。这是游劝荣检察长第二次就此地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2月27日,根据省委的统一安排,他来到韶山,与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一班人一起研究了该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并提出了重要要求:

    一、加快发展奔小康,是韶山人民的强烈愿望。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服务发展的观念,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毛主席的家乡尽快发展起来,让毛主席家乡的老百姓尽快富裕起来,应当成为衡量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标准。韶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及检察机关的工作,应当成为韶山市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

    二、要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光辉思想,学习毛泽东同志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努力研究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大胆改革创新群众工作的方法,努力探索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新方法,努力打造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韶山模式”。

    三、要在保质保量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韶山检察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特别要根据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的要求,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机关的法定职责,严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努力让毛主席家乡的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在根据地时期和建国后关于司法民主原则的重要思想,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韶山和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司法民主原则,加快相关的体制改革,健全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检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有序参与,更大程度地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为推动检察事业和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五、在毛主席家乡工作,为毛主席家乡的人民群众服务,要有更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准。根据习总书记关于“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干警队伍的思想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无愧于“韶山”这个光荣称号的过硬检察队伍。

    六、要强化党的领导的观念,自觉地在当地党委领导下,根据当地党委的统一部署开展检察机关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充分利用韶山这块红色土地的“红色资源”,发扬韶山人民的光荣革命传统,虚心向韶山人民学习,自觉接受韶山人民的监督,把韶山市检察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出“韶山味”,形成“韶山特色”,并总结出“韶山经验”来。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