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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如何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4-03-28 10:09: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检察长 陈世卓

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中央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作为第二批参加活动的单位,我们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上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以作风建设的扎实成效凝聚起推动地区建设的强大动力。

一、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特别是要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要从更好地体现检察机关根本属性、进一步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深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期待越来越高,要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来越高,要求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待越来越高,要求检察机关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期待越来越高,要求检察机关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的犯罪,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国检察制度作为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律监督属性的有机统一。这个本质属性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把人民的要求作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以执法为民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这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战略位置,坚持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形象明显提升。但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四风”方面的问题,在我院党员干部队伍中仍未完全杜绝,有些问题还较为突出。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是学风、文风、会风不正,追求形式、不重实效。存在不注重理论学习,不注重提高能力,抓工作华而不实的问题。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是群众观念、为民意识、公仆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有的缺乏与群众沟通的本领,不会与群众打交道,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存在对网络舆情、社会反响不敏感,反映迟滞,引导舆情能力不足的问题。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是精神懈怠,不思进取。存在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的问题;存在无顾不上班、迟到早退、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的问题;存在“好人主义”,对队伍中的不良现象,不敢抓、不愿管,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负责和担当的问题。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是艰苦奋斗精神淡化,铺张浪费。存在不爱护公物、不注意节水节电、节约办公用品的问题;存在生活情趣不健康,饭局经常、活动不断,受人之托打听案情等问题。习近平同志最近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以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坚决清除这些作风之弊、行为之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准确把握、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我们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一是自觉践行为民宗旨,着力增强群众观念、维护群众权益。“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要引导检察人员切实增强“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要坚持把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群众幸福感的过程。要不断提高检察人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使检察人员学会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学会掌握群众心理、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的方法和艺术。二是大力弘扬务实精神,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务实”是我们党的宝贵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客观需要。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讲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敢作为、能担当。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办理大要案的实际成果体现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决不允许对群众的诉求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着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解决执法不公不廉问题。“清廉”是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是人民检察官的基本操守。要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自省、自警、自律,切实守住做人、做事、办案、用权、交友底线,纯洁生活圈、交友圈。

二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中央明确提出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其中,“照镜子”,就是要认真学习并对照党章,对照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基层和群众呼声,认真查找自己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就是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并敢于触及自己思想、敢于正视自身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端正思想和行为,处处维护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洗洗澡”,就是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出现“四风”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上和行为上的灰尘。“治治病”,就是要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不合格党员、不合格检察人员依纪依规及时处理。贯彻落实总要求,核心要解决“四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也是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功与否、衡量教育实践活动实效的标准和尺度。前面我讲了一些共性的问题,具体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又各不相同。我们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盯着问题抓教育、抓整改,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

三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贯穿始终,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贯穿始终,以思想认识的提高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始终坚守共产党人和人民检察官的精神追求。二是坚持领导带头。领导干部要坚持带头深入群众,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整改落实,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讲求取得实效。教育实践活动是一个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要把“问题导向”贯穿活动始终, 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和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真正触及问题、挖到思想深处,防止避重就轻、文过饰非,切实让每一名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互相批评要出于公心,敢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和克服好人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活动氛围。五是坚持开门搞活动。开门搞教育,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等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检群干群关系。六是坚持分类施教。在普遍教育的同时,立足各自不同的工作性质和具体情况,做到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同时还要结合各自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搞好“自选动作”,使教育实践活动富有特色。比如,业务部门要侧重结合执法办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综合部门、技术部门要重点结合服务检察中心工作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还要区分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法办案人员、普通党员干部和新进检察人员等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组织活动,不搞“一锅煮”、“一刀切”。七是坚持检察实践特色。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中,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四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3月开始,到今年9月基本完成。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的工作。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要把加强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等有关文件和学习材料,党组中心组要组织不少于4次集中学习和研讨,各支部集中学习和研讨的时间不少于7次,个人自学不少于30学时。要多渠道、多方面听取意见,特别是让群众来提意见,帮我们找问题。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服务对象和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找“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院党组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科室在贯彻群众路线、党性党风党纪和执法行为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各支部也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要针对查摆出的“四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报送督导组审核。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所有工作有没有成效,就是看有没有解决问题,群众是否满意。在整改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加强制度建设,更加重视完善检察机关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各项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深化检务接待、检务公开、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工作;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公务接待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机制管人、管案、管事、管权。

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委的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抓出实实在在、群众普遍满意的成效。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