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强化流程监控职责
四川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案件流程监控职责,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充分发挥组织者、协调者、监督者的作用。
记录流程监控日志与网上巡查、随机抽查相结合。在案管部门设置专门的流程监管员,赋予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个案查询和流程监控权限,对本院各业务部门的网上业务办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案卡录入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使用个人电子签章,是否通过系统对法律文书、工作文书用印打印,是否通过系统网上审批、审核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是否规范等。一方面,流程监管员每个工作日对本院网上业务办理活动进行巡查,对网上业务监管情况做好记录,形成流程监控工作日志,真实、准确地反映监控情况。另一方面,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监控,采取网上巡查、随机抽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的方式,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网上业务办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发现下级院违反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关规定的,给予警示、通报。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口头提示、网上提示与流程监控通知书相结合。流程监管员如发现业务部门存在系统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属于一般情形的,使用口头提示、网上提示,并制作工作记录。情节较重的,向相关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情节严重的,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的同时,向本院检察长报告。如泸州市检察院坚持及时在检察内网发布《案件期限预警提示》,对即将到期的侦查监督和公诉案件进行预警提醒,同时运用内网即时通讯系统对案件承办人进行个案提醒。成都市检察院自主研发案件超期预警公示软件,并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接,对全市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办理案件的超期情况和预警情况在检察专网显著位置进行实时公示和提示。
定期通报情况。建立网上业务监管情况通报、报告机制,定期对本地区检察机关信息填录、业务流转、文书制作、办案期限、数据统计、运行维护、电子签章使用、电子卷宗制作使用等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向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专题报告。
(作者单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广西:加强部门协调实时通报使用情况
为保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顺畅高效运行,不久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分别与各业务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各部门使用系统中遇到的问题、系统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等。建立专人联络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指定2至3名骨干人员作为系统使用的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业务条线指导和辅导任务,同时案管部门对应每个业务部门分别指派1至2名骨干人员或运维人员负责上门服务,协助业务部门解决问题。建立案管部门和业务部门专人内网即时通讯QQ群,便于高效便捷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下一步准备将QQ群注册用户扩大到全院甚至全区使用人员等。
在技术部门的研发支持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在检察内网首页还加载了“系统使用情况汇总”软件。该软件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同步关联,全区三级检察机关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干警包括院领导的总办案数、各类案件数一目了然,还可以查看各单位当前已使用系统的部门数量及所占比例、登录使用系统的干警数量及所占比例等指标。该软件的实时统计结果向全区开放,各级检察机关通过软件从宏观到微观全面掌握本院人员使用情况,采取有效督查措施,加强应用指导。(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