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部署开展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
谁不按要求清退就追究谁的责任
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认真部署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会议要求,坚决清退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做到“无多占、零违规”,整改清退工作要在10月30日前完成。
会议要求,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按照“周密部署,规范有序”的方式稳妥开展,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明确清退对象、清退范围、清退原则。活动分为五个步骤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从3月25日起到3月31日止;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到6月30日前完成;第三阶段为整改清退阶段,10月30日前完成;第四阶段为总结上报阶段,12月31日前完成;第五阶段为督促检查阶段,时间从7月到12月。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干部住房管理。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专项整治活动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到位,确保清退工作取得成效。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顺利推进,自治区司法厅成立了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处理专项整治活动中的问题。自治区戒毒局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分级负责制,做到不推诿,不拖延。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拒不按要求清退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对因单位组织实施不力、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记者 卢林峰 通讯员 杨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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