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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政法委发布政法干警“八条禁令”

2014-03-27 09:04: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青海省委政法委发布政法干警“八条禁令”

张光荣出席新闻通气会

为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青海省委政法委于近日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3月26日,省委政法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这一信息。会议还通报了去年以来全省政法干警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光荣出席新闻通气会并讲话。

张光荣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充分认识出台“禁令”的必要性、严肃性、紧迫性,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上来,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履行好职责使命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二是要严格执行禁令。“禁令”一旦颁布,就要令行禁止、严格执行,绝不客气、毫不手软。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烂熟于心;要保持高度自觉、高度清醒、高度警觉;要严于律己,严格落实,不要心存侥幸。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贯彻执行“禁令”的“风向标”,带头模范遵守“禁令”所提出的要求。要注重抓两头、带中间,及时发现宣传先进典型,严肃查处曝光反面典型,真正使“禁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到工作和生活之中。三是要切实加强监督。各级政法机关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禁令”落到实处,发挥应有效用。各级领导干部、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接受党委、群众、媒体、社会、政法内部的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社会各界举报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对待,绝不姑息、不搞例外,以维护“禁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使“禁令”既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也成为保护政法干警的“安全网”。

省委政法委强调,凡违反“八条禁令”之一的,一律停职;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在单位屡发上述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领导责任。

省委政法委表示,在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警的同时,务必坚持从严带队、从严治警。对违反禁令的人和事,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其职务高低,都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省委政法委指出,八条禁令并不能涵盖政法干警纪律作风建设的全部内容,一些工作已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纪律要求。本着抓重点易操作的原则,八条禁令主要是要进一步解决政法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约束一些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新期待新要求。

省委政法委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要公开设立举报网站,第一时间受理符合要求的网络举报。要确保在全国任何地方对我省任何一级政法干警的举报,省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都能够第一时间知道。会议公布了省委政法委及省直政法各部门官方门户网站的网址,介绍了举报网站或栏目的使用方法,希望新闻媒体协助政法系统加大举报网站的宣传力度,鼓励、支持人民群众通过上网、来信等方式举报司法腐败和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行为。

据悉,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发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切合实际、行动上迅速落实。特别是结合全省党的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强化监督检查,边查边改、立说立行,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纪律得到进一步加强、作风进一步转变。

下一步,全省政法机关将严格执行禁令,畅通监督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奋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各项规定、禁令落到实处。

(来源/本网讯 文/邵云、辛勤 图/杨睿)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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