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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

2014-03-26 15:29: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网站 
    3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国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部署了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文信作了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省纪委常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张斌和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王大鸣应邀出席会议。
    路志强检察长在讲话中,结合中央、省委和高检院会议精神,就做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
    路志强强调,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他指出,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过硬队伍”指示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客观要求,是确保“3521”工程顺利实施的现实要求,也是解决当前队伍中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各级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的形势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对检察队伍廉政建设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做好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路志强要求,要大力强化组织纪律观念。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摆正个人与组织、上级与下级的位置,坚决做到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党的利益。要大力强化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凡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该向上级检察院和当地党委请示报告的必须及时请示报告。要严格落实组织制度,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凡重大事项决定、重要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大额经费开支,都必须经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要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正确处理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按纪律规定办事,带头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级院党组和纪检组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真正使各项纪律成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路志强要求,要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改进工作作风。省院机关及三个分院要重点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深化,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制度的长效机制。市、县两级院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聚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聚焦反对“四风”,切实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庸懒散浮、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执法陋习,坚决纠正打“擦边球”、搞变通的习惯做法,坚决防止违反规定公款宴请、公款赠送礼品、公款旅游等不良作风反弹回潮,切实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要强化教育管理,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要始终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本质要求,教育干警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使公正廉洁成为广大检察人员的职业信仰、职业操守、职业良知。要加强制度约束,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中介和特殊关系人的交往活动,严格执行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要坚持有案必办,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今年要重点盯住执法一线岗位、关键环节和领导干部,对于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滥用职权、越权办案,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和案件办理,为犯罪活动开脱、包庇、提供保护,滥用强制措施、变相体罚、违法逼取口供,乱扣押、乱搜查、乱冻结,以及利用检察权、监督权、人事权、财权、物权贪污受贿等问题,坚决“亮剑”,严肃查处。
                 

    路志强要求,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院党组要切实承担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班子其他成员都要管好自己的“责任田”,根据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各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体责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坚决做到“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切实强化监督工作。纪检组、监察处(科)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积极协助本院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以及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要结合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实际,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用权、用钱、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监督,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把检察机关自身廉政建设不断推向深入。要切实抓好问责制度落实。从今年开始,对于检察机关发生的腐败案件和重大违纪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责”,既要查当事人的问题,也要追查相关领导的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路志强强调,要切实抓好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尽快把文件规定的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相关待遇等具体问题落实到位。要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切实从严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要切实抓好纪检监察能力建设。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熟悉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要求和工作流程,掌握检察业务基本要求,学习查案的基本方法技巧,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王文信组长在报告中指出,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坚持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并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自身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新进展。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任务要求和责任承担更加明确,“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二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纪律作风有新转变。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检察机关停办各类信息简报289种,召开的会议同比减少43%,会期同比缩短48%。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省院先后深入各市州分院及部分基层院组织开展检务督察2次,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扣押涉案款物监管不力、警车使用管理不严格、作风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责令进行了整改和纠正。三是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有新成效。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不断促进了检察干警思想纯洁、作风纯洁和执法行为的清正廉洁。四是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建设有新加强。省院积极协调、重点解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齐、职级偏低、人员不足、相关待遇得不到落实等问题,各地检察机关也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五是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司法公信力有新提升。继续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省、市两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62次,上级院负责人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109人次,任前廉政谈话826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461人(次)。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对近两年市县两级院决定不立、不捕、不诉和有瑕疵的549案开展评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招投标、重要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的跟踪监督,确保有关工作依规依纪、健康有序开展。六是坚持有案必查,从严治检取得新进步。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维护了法纪威严和制度权威,进一步增强了检察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提升了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水平。
                 


    王文信强调,2014年,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一要严明纪律,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三要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四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五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六要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上,路志强检察长还与省院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以及市州分院检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会议由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清主持。省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干部,各市州分院检察长、纪检组长、监察处处长,以及省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市县两级院干警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