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执法入手 求解环保司法难题
万州区检察院对环保案件的重视,源于2011年重庆市高院、市检察院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试点集中办理环境保护案件的意见》。
《意见》首次将万州区检察院列为全市试点检察院之一,从2012年起,将市检察二分院辖区内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全部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当时感觉责任很大,压力更大。”杨春畅私下做了一番统计,市检察二分院辖区为万州、梁平、开县、城口、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9个区县,幅员面积近3万平方公里,比北京、上海两个直辖市的面积总和还要大得多。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区县正是传统意义上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同时也是秦巴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渴望,导致这一区域的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环保任务也异常繁重。万州区在三峡库区“腹心”位置和其无可替代的特殊影响力,决定其在环保领域具有无可推卸的责任。
彼时,因为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冲突,环保类案件的处理在全国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20多年未曾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对滞后,各地对环保类案件多采取暧昧态度。
“环境问题是三峡库区这个世界最大水库的生死线,事关子孙后代,我们没有退路。”杨春畅用颇具使命感的话语给自己也给全院鼓劲加压。
经过详细调研梳理,他们发现,基层环保工作的真正难点在于行政监管与司法保护脱节。毕竟环保案件大多都是由行政执法机构首先发现,假如没有严格的行政执法,就谈不上随后的刑事诉讼,环保司法也就成了空谈。基于此,万州区检察院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以共同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的犯罪。
与此同时,万州区检察院高度关注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权力交叉地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并且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能动作用,向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发出针对性的检察建议,针对环境资源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帮助其建章立制,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的无缝对接。
一个可资佐证的数据是,自实行试点以来不足两年时间里,万州区检察院仅仅是督促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就有20件26人,平均差不多每个月一件。此举使得环保案件迅速成为库区各区县重点盯防的案件也从最大程度上防止了环保领域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的现象。
“我们是从零起步,外无可循经验,内无成熟做法,只能寻求从机制突破入手,破解环境保护司法难这个老大难问题。”万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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