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浙江省检察院与浙江大学交流合作座谈会暨签订仪式在杭州举行,这标志着我省首个检学共建平台正式成立。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大学党委书记金德水、校长林建华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就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改革进行了交流和讨论。陈云龙表示,省检察院各项工作处在快速发展期,求才若渴,在深挖内力的同时,还需要引进“外脑”、借力打造、着力培养未来新型检察人才,而浙江大学在法学领域的师资力量和科研投入在国内可谓首屈一指,在品牌打造和人才引进等方面都独具特色。强强联手、优势互补,是双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法治发展进步这一基本共识所产生的丰硕成果,对浙江检察工作必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据悉,协议签订后,省检察院将与浙江大学形成动态双向交流的长效机制。省检察院作为浙江大学的教学实践与研究基地,接受适当数量的学生进行实习实践等活动,浙江大学聘请省检察院专家型检察官担任兼职实务导师。同时,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另外,双方还可以合作开展调查研究、案例研究、专题讲座、检察官培训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