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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检察:用制度激发正能量

2014-03-26 10:40: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第三站 探索

    决心十办法=能力。为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南岗区检察院实行“1十N”人才培养规划;双城市检察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办案探索服务大局新途径;阿城区检察院实行“四定”等服务措施,服务非公企业获得好评。

    人才培养“1+N” 【南岗区检察院】

    1月26日,哈尔滨市检察机关2013年工作通报会上,南岗区检察院及检察长分别在18个基层检察院及检察长中名列第一。就在上一年度的通报会上,该院曾因一起案件办案效果不理想在基层院中排名第十。

    南岗区检察院地处哈尔滨市中心,每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2000余件,约占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受案总数的五分之一,长期面临案多人少的困境。为提升办案质效,该院严格执行领导带头办案等制度。制定并实施疑难重大案件领导亲自办、复杂案件主诉检察官带头办、其他人员辅助办的办案模式,完善自侦案件集体决定、不捕不诉案件检委会决定、案件三级把关等制度。

    “现在对公诉案件办案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每本案卷要经过我院执法检查、上级院执法检查等多个检查环节。”该院公诉科科长王萍芳说。自2012年3月至今年3月,南岗区检察院先后发出案件质量通报282期,通报科室负责人及办案人员669人次,对出现案件质量问题的两名干警停止办案权,调离办案部门。

    该院还实施了“1十N”用人培训规划,规定40岁以下干警在做好本岗位工作的同时,填报一至两个“副岗”志愿,由院里统一安排干警到“副岗”工作。一年多来,该院共有60余名干警分别到不同“副岗”进行锻炼,到控申科“副岗”锻炼的张煜红运用其“主岗”公诉工作的实践经验,先后捋清两起信访积案的事实和证据,还原争议焦点,提出化解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两年来,该院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58件58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自侦工作连续两年在哈尔滨市检察系统独占鳌头。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