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政法机关为“五水共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水污染治理换来水清业兴民安
浙江省浦江县自2013年4月开展“治水”攻坚战以来,政法机关全力配合,积极提供法治保障。一年来,该县已关停污染水源的水晶加工户1.4万余家,刑事处理22起31人,治安处理149起163人,浦阳江水质明显好转。
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学习推广“浦江经验”,目前,浙江省正在开展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专项环境整治行动。
浦江县委书记施振强介绍,水晶加工是浦江县的一大产业。近年来,加工户持续增多,最高峰时曾达到2.2万多家,加工水晶产生的大量废水直接排入浦阳江,导致水质恶化,浦阳江逐渐成为“牛奶河”“黑河”“臭河”,部分农村井水受污染无法饮用,群众反映强烈,由此引发的上访案件不断。
2013年4月底,浦江县开展水环境整治行动,政法机关迅速行动,积极配合。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清水治污“金色阳光”行动617次,查处关停无证无照水晶加工户近7000家;开展“零点行动”460次,查处关闭偷排直排水晶加工企业5500多家;推进“三改一拆”行动,拆除水晶污染加工违建场所67万平方米。该县公安局还率先成立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严厉打击污染水环境违法犯罪,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
浦江县法院、检察院严格贯彻“两高”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加大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重点惩治偷排废水、污染河流和地下水资源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办理了浙江首例适用新司法解释的污染环境案件,检察机关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提起公诉7件7人,均获有罪判决。同时,司法机关还深挖在环境污染背后的职务犯罪,对少数监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水晶加工户不按规定依法取缔的,依法查办7件7人。
县司法局加大普法宣传,用通俗的语言解析法律、分析相关案情,让群众了解水污染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开展法制讲座,增强水晶加工企业自觉守法的意识,提高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有效预防化解了一批在治水中产生的矛盾纠纷。
浦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虞振贤介绍,法治保障治水倒逼了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了电子商务迅猛发展,2013年,浦江县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40亿元。还维护了社会稳定,一年来,外来人口减少7.7万人,全县侵财性警情同比下降20.7%,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从全省倒数第一上升到第39名,至今未发生一起因治水引发的越级访、集体访。(记者周斌陈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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