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赴上海美术电影厂调研。
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
上海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23家法院,在编人员6563人,2013年全年审结案件47.54万件,法官人均办案131件。在完成繁重审判任务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如何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如何破解工作难题大力保护群众诉权、如何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上海法院频频亮剑,以一项项扎实有效的举措,诠释了对公正司法的执着追求。
“司法透明度”再次荣登榜首
“当我从上海法院网得知庭审信息的时候,心里有些担忧,这起案件涉案人员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高达10.9亿元,会不会因为过分‘敏感’而在报道上遇到‘困难’?”
2013年12月24日下午,《上海法治报》记者胡蝶飞带着这样的疑问赶到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法院即将宣判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家帝豪系列传销案。让她感到高兴的是,仅仅用了10分钟,她就顺利拿到了旁听证并进入法庭,此时,法庭里已有记者架起机器准备拍摄。
胡蝶飞坦言,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公开程度让她又惊又喜。“公开是件好事,社会既需要司法机关独立履行职责,也需要媒体对于司法活动的报道与监督,两者不可舍弃其一。”胡蝶飞说。
其实,像家帝豪这样的“大案要案”报道,在上海已经不稀奇了。早在2008年,上海法院就已经开始对案件庭审开始了网络直播,此后,上海又逐步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全程化、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常规化、公众查阅诉讼档案网络化、审判白皮书发布系列化和新闻发布的经常化。据统计,上海三级法院至今已累计开展庭审直播2368件案件,网上点击率达10336万余人次;累计接待社会公众查阅电子诉讼档案8万余件次;先后有66万余篇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开,其中2013年生效裁判文书上网12.29万篇。
为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工作,上海法院从今年开始着力打造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基本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引领,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12368诉讼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监督联络信息等七大平台为一体,法院与公众互动交流的司法公开平台体系。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1日起,上海法院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将在生效后7日内全部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上海法院互联网上公开,并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检索查阅系统,保障当事人和公众按照关键词等内容实现对裁判文书的有效获取。与此同时,司法公开平台也将是互动的信息反馈平台。当事人、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司法公开平台向法官、法院反馈自己的意见,提出自己的建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以及人民陪审员等也可以通过司法公开平台监督法院工作,帮助法院加强管理,改进自身工作。法院还将不断改变以往以法院为中心推进司法公开的思路,将公开的重心转移到服务群众、保障公众参与上来,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层级与水平。通过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及律师将可以实现网上立案、远程阅卷。法院将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方式向当事人主动推送诉讼信息、相关案例以及法律知识等。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发布了《2013年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全国共有81家法院纳入这次测评,其中省级高院31家,测评指标体系包括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文书公开和执行公开四个板块。上海高院得分76.5,在全国省级高院位列司法透明度指数第一名,这也是连续第二年拔得头筹。
“适法统一”获持续推进
“为什么一样的案子,这个法院这样判,那个法院就那样判呢?”近年来,不断有当事人和律师以此质疑法院判决的公平公正。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6月,上海高院就制定了《关于规范法律适用、推进法律适用统一的若干意见》,对统一法律适用起到了引领和推动作用。由于此后的审判实践中不断有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出现,上海法院再次将“适法不一”作为着力整改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去年12月1日,上海高院制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适用统一的若干规定》。这一规定从操作层面上进一步细化了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的发现、研判与解决渠道。
比如,《若干规定》既明确法院内部要畅通发现途径和上报流程,还要求各级法院主动向其他政法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政法院校、律师协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咨询员、监督员,以及信访当事人收集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与建议。
与此同时,上海高院还大力加强了案件质量管理,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则》和《庭审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明确案件与庭审质量评查的组织机构、方式方法、评查标准及工作制度等。去年全市法院共评查案件12659件,提出整改措施80余项,汇总形成了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报告,坚决纠正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立足审判实践,加强案例指导,也是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有效途径。为此,近年来,上海法院高度重视案例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案例的发现、培育、跟踪和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和规范作用,推动审判质效提升。2013年,上海共有7件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有2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指导性案例。
在此项工作推进中,上海高院尤其注重夯实基础,健全案例工作长效机制。他们认真组织开展百例精品案件评选活动,通过明确案例评选标准、强化案例制作要求、完善案例报送流程、规范案例评选程序,逐步形成一套关于案例遴选较为完整的制度规范。同时,建立上海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案例工作的指导、统筹、监督、推进等;确定案例工作通讯员,加强三级法院间及各业务条线内的沟通联系,在全市法院构建案例编写工作网络。他们还狠抓案例遴选全程规范,要求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加强协调、跟踪,合力打造精品案件,以进一步指导审判实践。
“绩效考核”考出理性回归
绩效考核,是审判质量的“体检表”。
早在2003年,上海率先在全国法院建立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经过十多年的运行,形成了由29项评估数据、27项调研数据和5项附件数据共计61项数据组成的具有上海特色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
然而,在评估体系运行过程中,上海高院逐渐发现考核导向上出现了一定偏差,一些法院片面追求数据、注重排名,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形象”轻“实效”的倾向。
2013年,上海高院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工作的意见》,通过科学调整设置审判绩效评估指标,“倒逼”全市法院树立正确的司法绩效观。如通过增设立案投诉率、调整均衡结案度等部分指标的计算口径,更加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立案、执行等审判实绩;针对有的法院为了追求百分之百的“同期结案率”,有案不立、限制立案和延期立案从而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错误做法,将“同期结案率”从评估数据调整为调研数据,并不再排序,等等。
为更好地挖掘和释放案件质效信息,记者了解到,上海法院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十余年中已建成的数百万件案件信息“大库”——审判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和升级,目前已实现案件数据三级法院的联网共享,所有涉案信息均可根据不同需要自动查询和统计汇总。这些海量数据极富价值,审判管理中的大量问题隐藏其中,法院可以通过数据的专项统计,让问题浮出水面。
前不久,上海法院通过对1000万元以上大标的案件进行专项统计,形成了专题报告;针对有的基层法院归档报结率同比下降幅度较大的情况,通过数据分析排摸出月末集中判决等法官办案习惯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在相关法院进行周均衡结案统计,直观显示合议庭、承办人的周均衡结案情况,形成均衡结案长效管理机制。
讲指标但不能唯指标,指标的运用要有助于法院管理者及时发现问题,使每个法院的运行达到最佳工作状态,这一理念已经成为上海法院绩效考核的核心价值观。
“12368”提供一门式综合服务
司法为民,是司法公正的实践途径。
2013年7月,上海市律协在东方律师网上开展了一次关于“立案难”问题的调研征集。上海高院对此高度重视,主动约谈了部分律师,同时还召开了律师代表座谈会、特邀监督员和特邀咨询员座谈会。
同期,上海高院对全市法院立案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发展方向进行了调研,并于去年8月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立案工作的紧急通知》。他们还印发《立案信访窗口录音录像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按“录像无死角,录音要清晰”的标准改善全市法院立案大厅设施,强化窗口自我监督。10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正式公布并实施。
根据这一系列的规定,上海法院明确了立案工作的三项目标:依法保障诉权、方便群众诉讼、改进司法作风。
为了将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去年10月起,上海高院明令禁止月底、年底不立案现象,并部署加大审务督查力度,对各法院落实《意见》的情况,特别是年底、月底立案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凡发现该立不立、故意拖延或不当立案的,查明原因,坚决纠正,一票否决,同时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后,上海法院于今年1月2日,正式全线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该平台集电话、短信、传真、微信、邮件、APP、网站等于一体,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电话接转、案件信息查询、法律咨询、信访投诉等一站式受理、一门式综合服务。
截至今年2月28日,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共处理来电12018件。据分析,来电中咨询类4213件占35.06%;查询类3505件占29.16%;联系法官类超过四分之一,有3026件占25.18%;建议意见584件,占4.86%;其他还有信访投诉和心理疏导等。据回访统计,87%的来电人对热线服务态度评价为很好或好,13%评价为还可以,被回访人来电提出的问题,92%已经得到有效办理。
打“组合拳”致力涉民生案执行
今年1月15日,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上海近年来在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等与普通人民群众生计休戚相关的涉民生执行案件情况以及上海各级法院努力破解执行难所推出的各项举措。
记者注意到,去年上海法院开展了以“抓规范、促联动、树公信”为内容的执行专项活动,全年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1.04万件,其中执结涉民生案件近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达47.05亿元,执行标的清偿率94.84%,较好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启用司法救助金579万元,涉及案件数145件,惠及266人。
针对涉中小企业的劳资纠纷案件,上海法院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及时启动欠薪保障基金,先行垫付员工欠薪,法院后续执行到位后即返还欠薪基金。据统计,2013年法院与人保局共启用欠薪保障金近3000万元,涉及案件1076件,受惠3270人,目前法院已追偿金额748.39万元。同时,上海法院与银行、工商部门全面开展“点对点”查询,已查询银行信息280余万条、工商信息2265条,今年1月法院与房地部门的“点对点”查询也已正式运行。
针对一些当事人对法律文书何时生效、生效后如何申请执行都不太熟悉的情况,宝山、金山、奉贤等法院已开始探索“主动移送执行”。这些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将民庭已经审结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案件直接移送执行局,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实现权益。针对“一套房”执行难案,嘉定、虹口、崇明等法院则通过“周转房”、“以近换远”等方式,加大执行力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外,上海法院综合运用执行公告、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加大对“老赖”们的惩戒威慑力。去年一年,上海法院实施限制高消费共计10936人次,实施限制出境1027人次,共有27368条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通过上海法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上海法院累计将1049名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并提供给上海市社会征信系统,使这些“失信者”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就在发布会当天,黄浦、普陀、闵行法院集中开展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活动,集中查找到了10名平时玩“失踪”的被执行人。同日,法院对7人予以司法拘留,对2人予以罚款,将142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发放了414万元执行款,惠及144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记者 张冠群 卫建萍 通讯员 严剑漪 吴 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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