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从3月20日起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以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记者从深圳市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市司法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12部门联合行动
据悉,专项行动从昨日起至6月30日为100天集中行动期,主要实施集中打击,为“外科西医式”治标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是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长效工作机制,为“内科中医式”治本阶段。通过专项行动,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据悉,在国家、省多部门联合行动的基础上,我市成立了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任组长,副市长吴以环,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庆生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维稳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卫计委、司法局等12个单位和各区(新区)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办。各区(新区)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严打涉医违法犯罪
严厉惩治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违法犯罪活动,是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之一。主要工作集中在三个方面,包括依法打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行为,打击职业“医闹”、“医托”及“号贩子”。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负责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对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案件快侦、快破,检察院、法院依法批捕、起诉、审判。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打击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加强医疗机构周边秩序维护和乱点整治,重点打击、依法查处“医托”、“号贩子”,破获一批职业“医闹”案件,打掉一批职业“医闹”团伙,清理一批乱点难点。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为有效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深圳警方专门制定出台《预防及处置医闹事件工作指引》和《处置医闹等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指引》,对暴力伤医案件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重从快处罚暴力伤医案件。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涉医刑事案件5起,刑事拘留8人,查处涉医治安案件36起,治安处罚18人,协助排查医患纠纷90起,协助化解纠纷58起,稳控扬言伤医人员11名。
各级医院设立专职保卫机构
完善医院人防物防技防设施,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是本次专项行动的又一重大任务。相关部门将从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巡查守护、强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和完善警医联动和应急处置机制等方面入手。
据悉,内部巡查守护工作将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同时,要求各级医院设立专职保卫机构,按照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规定的“保安员数量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的要求,向正规保安公司聘用、配足保安员,每年至少开展2 次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加强医院防盗安全门、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等物防技防建设。
专项行动还将完善警医联动和应急处置机制作为任务之一。要求相关部门依托医院警务室及时受理涉医报警求助,加强动态管控,维护医院秩序;建立医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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