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训练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办案,严格训练纪律,全面提升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经省院研究于2014年3月18日下发了《云南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训练实施办法》。
《办法》围绕司法警察职业属性和工作特点,确立了司法警察训练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基本原则,规范了全省各级司法警察部门训练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制度,统一了司法警察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经费来源等训练保障工作,规定了训练日制度,根据岗位要求,领导岗位或非领导岗位司法警察每年必须达到规定训练日,并细化了理论、体能技能的训练时间比例,明确了上级司法警察部门会同政工部门统一考核验收等制度,是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组织司法警察训练与考核的基本依据,为有效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推进云南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训练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训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