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紧抓党的组织建设,近日制定《伊犁州法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确定由分院党组成员分工负责,联系指导该院16个党支部和州直10县(市)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伊犁州分院党组深入查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针对党组织建设薄弱环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新疆高院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从实际出发,制定《伊犁州法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加强对州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完善以党组领导为中心,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抓机关党建,政治部指导县(市)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格局。要求分院党组成员每年到联系点基层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30天;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加强对下工作指导。 (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吴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