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路上脚步坚
——福州检察机关查办179名贪官的背后
去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瞄准民生大事,在危害民生犯罪上狠下工夫,出新招、办实事,针对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进行了一次空前的“大扫除”,加大力度查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3年至今,福州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134件17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达7千多万元。
群众参与反腐:让“蛀虫”暴露于阳光中
福州市检察机关扎实打好群众参与反腐工作的基础,去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五个百场”法制宣讲,伴随着向农村的法制宣讲的推进,群众对发生在农村、农业领域内职务犯罪以及维权也不再陌生。
2013年10月中旬,福清市检察院收一封群众举报信。信中提到,某村村民吴某在该村村委附近建房,因未经审批,属于违章抢建,在抢建到二层左右时,曾被该镇副镇长张某某带队制止。为了得到张某某的关照,2012年春节,吴某通过村领导刘某某送给张某某5000元好处费。最终,在张某某的关照下,吴某顺利地违建了四层。收到举报后,检察机关顺藤摸瓜,查明张某某利用职便收受十几户违建户17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福清市检察院最终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某某立案调查。
这是群众参与到反腐战役中的一个典型事例。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一直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对发生群众身上的贪污受贿犯罪,严惩不贷。去年至今年3月15日,共查处此类案件52件181人。
打破传统模式:让医药“耗子”无处遁形
针对发生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检察官们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做法,查处了一批医药领域职务犯罪,有效震慑了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
面对群众举报的线索,检察官们没有按照传统的办案模式草率与嫌疑人接触,而是通过技术手段、医院暗访等途径,锁定与医药代表联系频繁的医务人员,在取得大量的外围证据,有充分把握后才接触嫌疑人,最终查清包括医院副院长等人收受医药代表回扣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达33万元。2013年至今共立此类案件12件14人。
在查办某区医院工作人员收受医药代表贿赂窝案时,检察官发现2007年卢某某为药品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甘脂钠注射液(商品名:申捷)进入医院销售一事,找到时任该院副院长郭某帮助,并和郭某商议:医院每购进一支申捷,就给郭某20元钱。郭某答应后,填写了申捷药品的心药采购单,并帮助申捷顺利通过药事委员会评议。
此后的2007年至2011年,郭某数次从卢某某处收受贿赂款达53400元。2012年年初,药商王某某找到犯罪嫌疑人郭某商讨头孢硫眯(2g)和头孢美唑钠药品在医院采购、用药等事宜,并承诺给郭某好处费。郭某爽快答应给予帮助。2012年4月至2012年10月,郭某数次从王某某处收受贿赂款16.8万元。2013年11月,马尾区检察院对郭某以涉嫌受贿罪立案调查。
“起跑线”要公平:让教育行业“阴霾”不再
近年来,一向被称为“清水衙门”的教育领域频频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2013至今福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教育领域10件14人,还教育系统风清气正,还孩子一个平等的“起跑线”。
发生在福州某县原教育局局长江某某身上的收受贿赂一案就是典型一例。
江某某在任县教育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教师调动,职务提升、招考录用、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及工作支持中先后多次收受刘某、陈某、林某等36人贿送的现金高达40.94万元,购物卡价值12.9万元。不仅如此,他更是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方面收取该县一小学教学楼新建工程施工方宋某和某学校图书馆施工方丁某某等6人贿送的人民币5.5万元,购物卡价值3千元和价值10.1万元的财物。
针对教育行业的职务犯罪,福州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干警们还定期与反渎、预防部门共同点评自侦案件,探讨办案经验,多渠道多方式的提升“内功”,依法打击犯罪行为,不断清除教育行业内的“乌云”,还教育界一片蔚蓝的天空。
“群众工作是我们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最重要的是要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加大力度查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如是说。(兰国斌 马浙闽 王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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