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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创新四人谈

2014-03-21 08:49: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社会治理创新四人谈

寻找和培育积极的社会细胞(专家访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基层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为拥有常住人口2400多万的特大型城市,上海城市管理如何转型?从“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差,距离有多远?如何跨越?我们邀请专家对此进行了座谈。

施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马伊里(上海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主任)

徐中振(上海社科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李友梅(上海大学副校长)

社会公共事务不是政府一家的事

李友梅: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特大城市形成了以居住地管理为核心的社会管理模式,强调以规模庞大、日趋精细化的行政管理体系来全面覆盖社会生活领域,并提供各类公共物品。但社会公共产品配置的决策治理层级缺乏多元主体参与,影响了公共产品的配置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吻合度,积累了社会矛盾。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人口规模庞大,流动人口剧增,环境污染严重,社会结构分化,这些矛盾被逐步激化出来。

徐中振:计划经济格局下,所有社会事务、经济事务都是政府的事,都有赖行政系统解决。而市场经济需要多元共治,养老服务、白领相亲、社区环境治理等等,社会性事务逐渐增多,单一的行政系统不足以应对。

社会公共事务领域不是政府一家的,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承担。过去,我们总是习惯用行政性逻辑处理社会事务,不仅风险大、压力也大。居委会负担重、人才荒,从反面证明了这条路径越走越窄。

政府放权,给予社会自我成长空间

徐中振:社会组织发展必须是有一个结构性的领域和合法性的空间,所谓“市场的交给市场、社会的交给社会”。当行政系统占据了所有公共空间,社会就没有了自我成长的空间。

施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政府权力一直在两个方向整合,一是上下,二是左右。其实,还有一个“内外”的权力转移问题。当然,我们也有过尝试,比如将政府的一部分事务交给事业单位,结果却培育出了“二政府”。现在政府职能转变,就是要将一部分权力放出来,交给社会。

马伊里:社会治理,培育社会意识很重要。过去,我们忽略了社会的存在,认为社会是不靠谱的,社会是和问题在一起的,其实,社会本身有解决问题的机制。社会自身有自己的生态,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实现自我的平衡。

激活积极的社会细胞和活跃的社会要素

施凯:政府放权于社会,谁来接盘?曾经有人做过测算,一些民生投入,政府自己安排使用资金效率是98%,如果交给社会组织来运用,资金使用效率则可以达到200%。因为政府提供的是标准产品,共性越强,浪费越大。

徐中振:社区合唱队、舞蹈队,商会、各种兴趣型、互益型的团体等等,活跃的社会细胞到处都能看到。我们要去寻找这些积极的社会细胞和活跃的社会要素,将其组织化、体制化、结构化,服务社会治理。

马伊里:社会治理创新,社会主体要出场。社会组织是重要主体之一,社会组织推行什么样的价值观、抱有什么样的社会态度,都会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一方面,要支持社会组织在协同管理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要避免社会组织的行政化倾向和私益化倾向。

让党员成为社群活动中的骨干

施凯:治理的领导核心是什么?以前是政府管,现在放权了,基层党组织要发挥作用。上海85%家庭买了房子,代表居民法定利益的是业主委员会,可有的小区调查,业委会中党员占一半都不到。

徐中振:从单一主体到多元化主体需要创新探索。上海区域化党建就是一项有意义的探索,它提供了价值理念和有形的系统支撑,激发了基层组织活力。

党员都要成为社群活动中的骨干。党的组织关系是民众融入社区、参与社区事务的重要路径。现在,上海很多退休干部党员关系还在单位,应该回到社区发挥积极作用。

法治,打通基层治理创新“最后一公里”

施凯:社会治理应该是培育新型的社会关系,我们现在很多基层治理创新是为解决眼前的社会矛盾而想办法,不是立足长远的社会建设。要立足长远,就要靠法治。

马伊里:所谓治理不是纵向的结构,是扁平的结构,不是上下级关系,是平行的关系,但相互有制约。扁平治理结构之下需要的是共识,而不是需要权威;需要的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利益平衡和社会价值认同。

李友梅:社会有很多偶然性、不确定性,规则是固化的,永远覆盖不了社会的可变性、流动性、灵活性,这就需要法治思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去解决。社会治理创新最终要落实到制度创建上,需要依靠法治,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记者 李泓冰 王斌来 郝洪 禹伟良)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