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进一个胡同,爬上一段山坡,转过一个弯儿,再钻过一段走廊———这才见到山西省灵石县检察院。对于地处旮旯里的灵石县检察院,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在担任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时,曾用“叫人感觉不是太舒服”这句话,来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但就是这个检察院,2011年和2013年连续两届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殊荣,并先后荣获山西省“省级文明和谐单位”和晋中市“市级文明和谐单位标兵”、“晋中市模范单位”等称号,晋中市和灵石县劳动竞赛委员会还分别为该院记集体一等功和集体特等功。
旮旯里何以能飞出一只“金凤凰”?笔者近日走访了灵石县检察院。灵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赵明辉介绍说:灵石县检察院的两层办公和技术用房南楼建于1986年,三层主楼建于2000年。近年来,灵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按照“创特色、造亮点、谋发展、争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综合能力建设和检察形象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业绩,为维护全县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再过几个月,我们可以搬‘新家’了……”赵明辉说,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建造的技侦业务大楼,目前已经进入收尾阶段。
创优发展环境服务工作大局
灵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这条主线,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在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县”和“扩权强县试验县”建设上下功夫,着力创优发展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积极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严厉打击侵害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办理破坏经济秩序案件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努力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持续开展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社区“三深入”活动,以检力下沉为载体,出台七项巡回检察工作措施,开展分组包片、定期走访、下乡接待、检察宣传等服务农村工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受到村民的好评,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千名干部进百村入万户”先进单位。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坚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有效维护灵石社会的安全稳定。该院年均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0余件、审查起诉案件160余件,法定时限结案率和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到100%。
严查职务犯罪案件。以煤焦领域反腐败和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失职等专项活动,深入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2009年以来,该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徇私枉法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8件5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参与办理了县公安局原某副局长涉案3000余万元的巨额受贿案件;立案查处了某县公安局原经侦队负责人徇私枉法的大要案。
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深入开展重点工程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探索建立分类指导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已建立32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点和12个警示教育基地,设立大型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牌。其制作的廉政教育短片获得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宣传短片优秀奖,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推动县委党校将预防课列入教学内容,向全县农村“两委”成员讲授预防知识,并人手赠送一本该院编印的预防手册。组织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400余人参加法律知识和《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宣教活动考试。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及全县副科以上干部、驻地国有企业负责人共500余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及全县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图片资料展览。
创新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始终,通过创新检察工作机制,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增添和谐安宁。
开辟控申举报工作新途径
年均受理控告申诉、信访举报线索80余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重点、难点案件亲自接访原则不动摇,检察长年均接待30余人次。及时依法妥善处理涉检涉法诉求,重点在息诉上下功夫,着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纷争,妥善解决了冷泉村白某上访12年之久的问题和马思坡村村民因煤矿开采导致房屋地基沉陷久访未决的矛盾纠纷,当事人特意给该院送来锦旗。
通过办案修复社会关系。2008年联合公安机关制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办法》,规范办理轻伤害案件、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体现宽严互补、宽严有度的刑事司法政策。2009年牵头出台《灵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的暂行办法》,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工作。2012年初出台《灵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的评定细则》,诉讼监督工作创新有效开展。探索办理刑事和解案件新机制,试行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的轻微刑事案件拟相对不起诉听证会。
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积极开展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强化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单位拖欠财政贷款的案件,及时向债权单位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及时追回国有资金。对当事人诉讼不便和难以诉讼的民事案件依法支持起诉,法院均作出调解和判决。与县妇联协作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平台。在晋中市率先建立了与国土局、环保局等单位的民事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有效遏制国土资源流失、环境污染等问题发生,2013年被晋中市检察院确定为“晋中市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试点单位”。
帮教特殊群体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以开展对特殊群体的帮教工作为抓手,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该院检察长梁守义带头为在校师生上法制课,院领导兼任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向全县在校中小学生赠送《未成年人网络自护手册》两万余册。以防止超期羁押、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为重点,创新开展监所检察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检察工作,及时对监管警戒措施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进行纠正。以分别谈话、个别填写问卷调查卡、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开展牢头狱霸大排查,有效遏制牢头狱霸现象。开展对罪犯交付执行和法院已生效刑事判决书的检察工作,及时纠正了一起刑期计算错误案。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制发了社区矫正人员监督考察跟踪卡,对考察中发现的监管力度不够、乱收费等问题,及时依法监督纠正。对一名严重脱管的缓刑人员提出撤销缓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建立社区矫正人员警示教育基地,先后有70名社区矫正人员接受警示教育。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坚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来抓,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珍惜检察干警光荣岗位,强化检察干警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和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强化自身监督。
坚持把业务技能培训作为检察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的重要途径。每年选派2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高检院和省、市两级院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定期邀请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及相关业务专家授课,及时学习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技能。联合县职业高级中学设立“检校教育基地”,开设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开展课题调研和检察宣传工作,共有调研和宣传文章100余篇分别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两次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两名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在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评比中分别荣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才选拔任用。2011年以来,及时调整充实领导班子成员6名,提拔正、副科职级干部17名,调整充实中层干部15名,先后招录10名法律本科以上文凭干警。在年轻干警中试行开展“双岗”工作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发挥检察队伍的整体合力。在山西省检察院实施的“351人才选拔培养工程”中,该院8名干警被评选为“检察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先后有8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45岁以下干警全部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12人获“优秀公诉人”、“办案能手”等称号,4名干警被遴选到上级院工作,14个科室30余名干警先后受到省市县表彰,检察长梁守义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强化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公正是司法机关永恒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执法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灵石县检察院通过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对自身的监督制约,促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多次被晋中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规范执法先进集体”称号。
党组成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检、党组议事规则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规定,自觉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在全院形成按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层级管理机制。规范化建设案管中心,进一步完善干警执法电子档案,严格落实“一案三卡”制度和“职务犯罪逮捕权上提一级”制度,将执法办案特别是自侦办案纳入全程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改进作风、弥补不足,积极营造务实、公正、清廉、为民的良好工作氛围,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
每年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单位部门赠订《检察日报》。深化检务公开,开展“阳光检察”活动,分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成绩夯根基,奋斗永不止。采访中,笔者真切地感受到王建明的另一种感觉———这个小院“让人愉快”、“很温馨”,“充满朝气”。笔者相信,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之后,灵石县检察院还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