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山西

太原古交市检察院温情执法化解社会矛盾二三事

2014-03-20 09:02: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随着山西省太原古交市综改试验区建设、扩权强县“双试点”的逐步推进,影响经济平稳增长、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随之增加,化解社会矛盾的任务更加艰巨更加繁重。古交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做好检察环节上的矛盾化解工作,找到了一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好路子,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也得到了群众的好评。2011年该院被评为山西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法律无私人有情,检察公正济弱贫

    古交市检察院的荣誉室里挂着一面锦旗,上书“法律无私人有情 检察公正济弱贫”几个字。这是2013年3月,古交市检察院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社区群众对该院“温情执法”做法的高度评价和赞誉。

    邢某于2003年和高某的儿子非法同居并生育一子。生育后,邢某与儿子一直居住在高某的住房内。2007年,邢某与高某的儿子分手,高某随即要求邢某搬离其住房,遭到邢某拒绝。之后,邢某与高某经常因此事而起纷争。经社区、派出所等协调未果,高某于2012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邢某限期返还高某房屋,但邢某以生活困难为由拒不返还。法院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邢某刑事拘留并提请古交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古交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办案干警经过仔细审查,认为此案由家庭矛盾引起,邢某拒不执行判决有其苦衷。邢某待业、无居所、无固定收入,且独自一人抚养未成年孩子,生活上存在诸多困难,如果批准逮捕,无论是对邢某还是对孩子都不合适。为此,该院领导经过研究决定,对邢某以无逮捕必要为由不予批准逮捕。同时办案干警找到因案件影响而失学的邢某的儿子,并与学校取得联系,让孩子重返课堂。之后检察干警又同当地住建部门协调,为邢某母子申请到一套廉租房,还资助邢某5000元作为她小本生意的启动资金。在回访时,邢某高兴地对检察干警说:“要不是你们帮我解决住处,解决生计问题,我都不知道现在会活成什么样了。”她指着墙上的一张“三好学生”奖状说:“还有我这孩子,如果当初不是你们帮我把他送到学校,也许他就走上了歪路,哪里会有这样的成绩?”

    “捕与不捕,体现着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但每起案件情况不同,不能就案办案,应该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需要设身处地地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的困难和需求,将人性化执法融入办案过程中,让群众在敬畏法律的同时,也感受到执法人员温情的一面。”古交市检察院侦监科负责人如是说。

    好事办到家门口,十年积怨一朝解

    “路通了!路通了!”古交市阁上乡木口村的村民们在刚修通的大路上欢呼雀跃,奔走相告。

    古交市阁上乡木口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从村里到乡里的一段路,有10公里长,崎岖不平,异常难走。村民多年来一直盼望着能修一条好走的路,可由于多种原因未能如愿。“这次路修通了,还得感谢检察院啊!”村民们说。

    你也许没有想到,木口村的路与一起上访案有关。该村村民邢某,2002年曾经到古交市检察院上访,称其因举报他人种植罂粟被古交市公安局刑警队关押并殴打。古交市检察院接访后依法进行调查,认为邢某所提供的证据不足,并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2011年,邢某又到古交市检察院上访,该院再次进行调查,认为公安人员涉嫌非法拘禁的证据还是不足,为此维持原不立案的决定,并书面答复邢某。

    邢某不服到上级检察机关上访,上级检察机关将此案转交古交市检察院办理。2012年中秋节,古交市检察院检察长孙中杰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亲自带领控申部门干警到邢某家走访,了解有关情况,并向邢某释法说理,解释不立案的原因。“从乡里到村里的路真难走,10公里的路竟走了一个多小时。”一路颠簸的孙中杰检察长想到了当地百姓的出行不易,也想到了邢某10年上访的艰辛。孙中杰在看望邢某之后又找村干部了解情况,村干部反映:“早就想修路了,可资金问题一直没着落啊……”

    离开木口村后,孙中杰检察长一直惦记着这10公里的颠簸路,他先后与阁上乡政府和当地交通局取得联系,协调修路事宜。去年10月,孙中杰检察长一行又到邢某家走访,这时,路已经修好了,邢某首先说的居然不再是上访,而是对检察院协调为村里修路的感激了。得知邢某正在为堆放着的1万余斤土豆发愁时,孙中杰检察长又多方联系,在一个星期内便帮助邢某将土豆全部卖出。拿到土豆款时,邢某激动地说:“我再不上访了!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

    下乡化解矛盾过程中的“无意”之举,结出了检民鱼水深情的“有心花”。正如孙中杰检察长所说:“近年来,我院全体干警自觉地把化解社会矛盾和服务人民群众,贯穿履行检察职能和执法办案始终,注重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促进了全市的社会和谐稳定。”

    启动救助机制,救人危难之时

    2013年9月的一天,宫某搭亲戚张某的车回村。谁知张某酒后驾车将车开出路面翻到了山下。宫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也受了重伤。听到母亲去世的噩耗,3个未成年的孩子放声痛哭,宫某的丈夫闫某也傻了眼。宫某的意外,让经济并不宽裕的闫家难上加难,而张某根本就没有赔偿能力。眼瞅着3个孩子就要陷入失学的困境,闫某一筹莫展,苦不堪言。该案移送到古交市检察院后,办案干警认真审查,仔细分析,经领导同意,决定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为闫家父子每人申请2500元救助金。获得救助后,闫家父子的生活有了明显改善。

    据了解,古交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开展被害人刑事救助工作的制度》两年来,通过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共对5起案件的16名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11万元。

    “及时启动救助机制,做好帮困解难工作,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一种方式。”孙中杰检察长如是说。(超美 风林 魏晓 宋高俊)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