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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中院每年3月第3周的星期三定为“法庭开放日”

2014-03-20 08:21:0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每年3月第3周的星期三确定为“法庭开放日”,广泛邀请社会各阶层群体参与,统一开展活动。图为3月19日“法庭开放日”活动现场。

  孟焕良 田舍郎 南历 摄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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