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有望三审通过——
《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经过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两次审议后,有望在本次审议后通过
昨(18)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召开。会上,《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下称《草案》)第三次提请大会审议。此次修改,对法律援助的范围、经济困难标准及事项管辖等方面都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据了解,本次审议后,《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有望通过。
行政补偿将纳入法援范围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史志伦表示,应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应困难群众的需求,及时调整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符合经济困难和其他法定条件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不应予以过多限制。
为此,在《草案》二审稿范围扩大的基础上,建议将《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一条第(三)项修改为“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将征收拆迁等所涉及的行政补偿纳入申请范围。
经济困难标准向社会公开
此前,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人群”。法制委员会建议,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逐步扩大范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应向社会公开,市州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报省政府备案。
法援机构尽可能利民便民
记者在审议结果的报告中看到,《草案》第二十一条在法律援助指定管辖和管辖转移的基础上,增加第三款“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不属于本机构受理范围的法律援助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到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史志伦在报告中指出,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应尽可能方便受援群众,开展法律援助应尽可能地利民、便民。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认为,该法规草案已基本成熟,建议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记者 开永丽 见习记者 宋锫培)
·四川:“从千到万”汇聚亲民助民正能量
·四川成都纪委监察局通报10起责任追究案例
·四川三级法院首推法官网络微访谈
·四川广元:传播法治文化 推进依法治市
·四川全省去年销毁伪劣消防产品1.2万件
·四川:切实做好民主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四川:切实做好民主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四川成都纪委监察局通报10起责任追究案例
·四川盐亭连续十年实现现行命案全破
·四川南充市副市长邹平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四川南充市副市长邹平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