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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构建律师接待工作“绿色通道”

2014-03-19 10:11: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吉林日报 

    为进一步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近日,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结合本院实际,积极研究相关制度落实的保障机制,使律师接待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去年以来,着眼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相继制定完善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制度》、《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实施细则》等制度,建立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登记簿》、《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移交材料登记簿》工作台账等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加大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力度,积极构建了查询预约、工作定期联系、律师投诉受理反馈和维护律师权益内部监督等四项机制,打造了律师接待工作的“绿色通道”。四项机制建立后,律师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直接进行预约与查询,检察机关及时联系、安排和给予回复,从而节省了律师等待时间;加强了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及时听取上述单位的意见建议,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正常行使;检察机关通过听取律师意见和填写《阅卷接待工作意见评议反馈表》,及时了解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提升工作质量。同时,还可以对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办理的律师控告、申诉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对没有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部门或人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情节严重的,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并直接向检察长报告,依法维护律师的相关权益。

    据了解,“四项机制”建立以来,南关区检察院共接待律师76人次,其中,安排律师阅卷51人次,接收材料20余份,接听律师来电100余人次,有效保障了律师的诉讼权利,受到律师们的好评。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