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青海检察院:立足高原创特色狠抓教育促发展

2014-03-18 16:16: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在对全省检察队伍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全员参与、普遍提高、立足岗位、突出重点、贴近实际、学以致用、考试考核、奖惩并举”的原则,以开展 “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 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和改进检察教育培训体制,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坚持“五个统筹”,突出培训重点

  根据省检察院党组关于利用3—5年时间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部署,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十八大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促进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领导干部和业务一线检察官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规模组织正规化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为推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坚持统筹政治理论教育与业务培训的关系,突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全省检察机关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重要任务,重点安排,专题讲授,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强化廉洁从检意识,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六观”、坚持“六个有机统一”,始终做到“四个必须”,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道路的信心。

  (二)坚持统筹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的关系,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和业务一线检察官培训。认真落实省委、高检院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在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过程中,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坚持业务骨干优先培训、紧缺骨干加紧培训。突出强化对各级院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的素能培训,进一步提高理论修养、领导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强化对业务一线检察官特别是执法办案骨干的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技能和水平;强化对各类新进人员和初任检察官的上岗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三)坚持统筹集中脱产培训与岗位技能训练的关系,突出增强执法办案能力。通过集中脱产培训和在岗学习、练兵等岗位技能训练,把重点放在帮助检察人员转变执法观念、转变执法方式、转变执法作风,培养和提高业务能力特别是执法办案能力上,切实提升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的实战能力,采取更加符合成人学习特点、利于训练提高执法办案技能的形式开展训练,坚持学用互动、以练促用、以用促学,使广大检察人员在培训中学到技能,在训练中掌握技能,在运用中提高技能。

  (四)坚持统筹各类人才培养与紧缺急需人才培养的关系,突出高层次人才培养。我们从检察事业的发展需要和检察人才队伍的实际出发,切实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扩大人才规模、优化人才结构。完善培养模式,健全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方式,充分发挥组织培养与个人努力两方面作用,大力支持干警自学成才、岗位成才、实践成才,着力培养攻坚克难的能手,精研法律的人才,精通业务骨干。全面加强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和选拔工作,切实发挥检察业务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目前,我省共有16名同志分别被确定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和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有检察理论研究人才34名。

  (五)坚持统筹全省教育培训与藏区教育培训的协调发展,突出青南地区基层教育培训。针对全省教育培训发展不平衡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引导西宁、海东等地深入发展,指导环湖地区持续发展,扶持青南地区加快发展。在组织人员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时,根据实际,重点提高推荐青南地区业务骨干参训的比例。积极邀请全国检察业务讲师团来我省讲学和帮助培训业务骨干。坚持教育培训重心下移、倾斜基层,综合发挥上级院组织集中培训和基层院开展业务实训、岗位练兵、挂职锻炼等培训的优势,不断加强对基层业务骨干的培训,逐步缩小青南地区与西宁、海东等地域检察工作的差距。

  二、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任务落实

  在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加强合作,制定方案,有序推进,确保了各项教育培训任务的落实。我们采取的措施是:

  一是加强领导夯基础。全省各级院按照省院要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强化领导职责,由政治部领导具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活动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为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落实责任抓指导。各级院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分类、分层次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省院政治部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组织各类培训和检查活动实施情况。各业务部门全力抓好本部门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的组织实施,做好对下指导工作。各州市院根据省院《实施意见》,对本地区检察人员组织灵活多样、适应工作需要的短训班、研讨班和各类讲座辅导,并对本地区的岗位练兵活动进行指导,由于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促进了“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大投入促保障。根据省院要求,各级院将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经费列入检察经费总体预算和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地方财政困难的地区,每年从办案补助款中拿出一部分经费用于学习培训。同时,我们积极主动争取高检院政治部、中国检察官教育资金会的支持,想方设法争取一定培训资金,通过多渠道拓宽教育培训经费来源,保证了培训工作需要。

  四是加强督查抓落实。各级院把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情况作为考核评比各级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省院政治部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意见的情况、培训和练兵的效果、保障措施等进行指导检查。通过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了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健全“三项机制”,规范培训管理

  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管理,完善教育培训需求分析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做到以机制促培训,以培训促规范。

  (一)建立检察干警培训需求分析机制。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掌握培训过程中需要,及时反馈培训后效果,突出培训的针对性。为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知识结构的不断更新,我们将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相结合,加强需求调研,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每年年初通过召开培训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以及电话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检察干警的培训需求;召开检察干警培训工作分析会,对检察干警培训的共性需求、重点需求进行分析,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业务干警的需求统筹制定检察干警培训计划,不断提高班次设置、专题确定、学时安排和学员选派的针对性。

  (二)建立检察干警激励约束机制。在检察干警培训需求上,不断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以及干警知识更新、能力提高的需要, 建立起检察干警教育培训规划。参与了《青海省中长期政法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修订工作。在《“十二五”时期青海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中,专门对今后五年检察人才工作进行了科学规划和部署安排。并根据高检院《检察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结合青海检察机关人才工作实际,制定了我省检察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计划。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培养检察人才成长的政策办法,如《青海省检察业务专家考评管理办法》、《关于评选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票决办法》、《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成果奖励办法》、《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与检察人员职务晋升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考试培训办法》等,鼓励在职人员继续加强学历教育,现全省检察机关研究生以上学历39人,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92%。

  (三)建立检察干警培训评估机制。研究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技术和手段,收集培训信息,全面系统地分析培训活动,对培训效果做出价值判断,为培训决策提供依据。我们在培训过程中征求学员对培训的内容设置、课堂效果、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意见和建议,优化培训设置,改进教学方法。培训结束时采用笔试或撰写调研报告的方式,考察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培训后及时了解学员能否将培训所获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使培训的各个环节,依据培训需求不断得到相应调整,保证干警教育培训质量不断得到提升。

  四、注重“两条途径”,强化培训效果

  在教育培训工作中,我们通过加强“岗位练兵”、挖掘自身潜力和“走出去”培训、开阔眼界两条主要途径,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培训的实效。

  (一)眼睛向内挖潜力。通过积极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各级各类培训,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公需科目自主选学培训,省院各业务部门组织开展的优秀公诉人评选、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预防职务犯罪岗位练兵素能比武演讲比赛,民行、监所、侦监部门业务竞赛,典型案例评选、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分析研讨,“双语”诉讼论辩赛等岗位练兵和各类培训,组织青南地区业务骨干到西宁、海东检察机关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深挖干警自主学习的潜力。借助高检院组织的“西部巡讲支教”活动,加强对干警的业务实训,2012年实训干警1548人(次),巡讲活动形式灵活,效果好,受到广大干警的好评。加强司法考试培训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兑现奖惩,每年将符合参加司法考试条件的人员集中进行近2个多月的封闭培训。5年间,有537人参加司法考试培训,通过233人,通过率43.4%,有效缓解了基层院检察官断档的问题。2009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0余期,培训人员超过24000人(次)。

  (二)眼睛向外拓视野。积极协调国家外专局、高检院国际合作局和省外办,争取检察干警出国培训机会,3年来,共有60名干警参加了境外培训。借助中央关于援助藏区工作的有利机遇,加强与对口援助单位和北京、上海、浙江等建立友好关系单位的联系,将我省检察机关业务骨干选送到三省市进行挂职锻炼,共有48名业务骨干到三省市检察机关挂职锻炼。委托北京、广东、山东等地检察机关,为我省检察机关举办新任基层检察长培训班、公诉、民行业务骨干培训班,培训人员100人。加强检校联合办学,与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等高校联合办班,及时学习修改后“两法”等法学前沿理论知识,培训干警600余人。为了进一步提高民行干部的业务技能,我们加强与法院联系,每年安排10名民行干部到法院挂职一年,这种“走出去”培训的方式,使干警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极大地调动了检察干警参加培训学习的积极性。

  五、实现“一个目标”,提升执法能力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教育培训改革的一系列精神,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中,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中心、以学员为主题、以教师为主导、以研讨为方式、以能力为目的”的实训理念,不断激发培养干警良好的学习习惯,并把培训考核作为督促干警自觉学习、检查学习效果和促进队伍业务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使干警逐步转变观念,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 在全省检察机关形成重学习,强素质,促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培训,提高了广大检察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实战技能,确保了案件质量稳中有升。实现了提升执法能力这一目标。普通刑事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逐年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有了新的提高。(周永平)

[责任编辑:李家亮]
相关报道

·青海达日县探索牧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青海警方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青海都兰:正风肃纪见实效
·青海格尔木:加强校园安全防护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青海民和警方铁腕整治社会治安
·青海果洛中院党组聚焦“四风” 问计于民边学边查边改

·青海果洛中院党组聚焦“四风” 问计于民边学边查边改
·青海平安县法院开展“巡回办案”活动
·青海高院院长: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青海:涌现模范检察官以民为本执法为民
·[视频]青海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
·[视频]青海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