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部门多措并举,积极采取“进门即审查、受理即查询、打印即盖章”的工作新模式,铺就行贿档案查询工作的“快车道”。
严把资料审查关。通过书面审查和口头询问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查询名单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未查询到犯罪记录的申请人出具有统一编号和印章的行贿查询告知函;对被查询单位要求单位名称准确、并附单位营业执照等信息;对被查询个人须要求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防止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对材料欠缺的,及时告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还通过免费发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引》等宣传资料,使申请人全面了解查询工作的流程、报备资料文件及查询意义。
严把办理效率关。建立“当场受理-当场查询-当场书面告知查询结果”的工作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及时、高效的优质服务。同时,推行查询预约服务。申请人通过电话、网络预约,对符合查询条件的按程序快速进行查询,并出具结果告知函。
严把信息保密关。对查询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按顺序进行整理,并按查询结果编码进行登记备查,确保信息安全“零风险”。对查询记录的信息实行专人管理,防止泄露,切实保护被查询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