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黄冈市院利用周末时间,邀请省院法警总队总队长王邦军、副总队长贺建,专程到我市开展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建设培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黄耀雄、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刚及各县市区院分管检察长、两级院司法警察到会和参加培训。
这次培训旨在落实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高检院《司法警察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会前,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新华专门打电话要求切实组织好此次培训,贯彻落实好省院法警总队领导培训课内容和要求。培训中,省院王邦军总队长对法警队伍规范建设提出了“四有”要求,即执法理念有新转变,业务素能有新提升,作风纪律有新加强,司法协助有新进步。贺建副总队长以《学习<条例>明职责,规范建设抓落实》为主题,从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切实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切实落实警务保障四个层面,全面、深入阐述了法警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内涵、目标和任务,提出了法警队伍要牢固树立“四自”(自尊、自强、自立、自信)的观念,全面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推进我市法警工作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服务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等中心工作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