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湖南

湖南常德两级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2014-03-18 08:54:4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司法为民是承诺更是责任

——湖南常德两级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送法进社区开展咨询服务。

汉寿法院法官巡回审理案件。

  近年来,湖南省常德市两级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引,做好、做实、做细每一个工作环节,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倾力打造司法为民的工作品牌。司法为民,不仅是常德法院人的一种责任,更是他们对老百姓的承诺和良心。

  常德中院:“一条龙”服务促案结事了

  “法官,这喝口水的工夫,我这案就立上了?”李大妈手拿诉讼须知等材料,难以置信地看着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的郭洪法官。

  李大妈今年50多岁,老伴在某工地上打工摔伤了腿,因赔偿款与工地老板协商无果,大妈百般无奈,只好来法院起诉。在导诉员的热情帮助下,不到十分钟就立上了案,法院还考虑到她的家庭实际困难,免收了诉讼费。

  在立案大厅,完全开放的办公区,工作人员“一站式”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当事人可以顺次完成递交诉状、材料审查、立案登记、通知缴费、银行收费、签收材料等。

  “我们能深切感受到的不仅仅是案件随到随立的方便快捷,更多的是法院和法官的为民情怀。”律师文健很有感触。

  2013年以来,常德中院按照法治常德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全面实行“六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着力改进司法作风。

  在优化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平台的同时,该院还开展了法律“五进”活动20余场,提供法制宣传和服务。走访、下访与案件回访相结合,案件回访率超过60%。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90余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120余万元。

  在审判实践中,常德中院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常德实际,出台了《关于为“新常德新创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依法、快速、稳妥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指导全市法院为实现“新常德新创业”的发展蓝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目前企业投资额巨大,如何使企业规避风险是企业迫切关注的问题,这一点上,常德中院非常给力。”常德鼎城区灌溪工业园区某公司负责人张总对该院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该公司与广东省某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在法院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发现合同部分条款存在重大瑕疵,如不及时更改可能导致该公司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最后在法院的协助下,双方完善了合同,经营风险得到了及时化解。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案结事了才是最大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不仅要成为办案的标准,而且还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常德中院院长廖具之如是说。

  该院以“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创新出台了“三定三挂钩”制度,定人均办案基数、定庭局结案率、定控制信访率,将办案绩效与工作经费、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从实现好“案结事了”中发现人、使用人、选拔人、淘汰人。

  该制度推行以来,该院呈现出人均办案数上升、结案率上升、信访率下降的良好态势,全院上下呈现出一片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工作新气象。

  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常德中院指导所辖基层法院多措并举加大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力度。全市法院将立案流程、采取执行措施、财产分配、执行人员情况、处罚规定等一律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使当事人对执行工作不再是“雾里看花”。

  开通“阳光执行”局长电子信箱,最大限度地通过网络收集执行信息以及咨询和反映的执行相关问题,高度重视来信的处理及回复工作,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推动执行工作不断完善。

  该院将执行工作的重点直指恶意欠债。建立完善了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财产举报制度、查询制度,落实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和立审执统一协调机制。不仅对“老赖”的各种财产进行查控,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还将“老赖”的不良信用记录纳入银行和工商部门的征信系统,影响贷款融资。

  两级法院在清积过程中不搞“一锅煮”,而是对案件进行分类统计、对口集中处理,增强针对性,提升执行效果。

  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行动中,清理出党政机关为债务主体的执行积案102件,已全部执结,执结标的额2704.48万元。

  在涉金融审判专项活动中,审结金融案件391件,执行372件,标的额1.43亿元。

  全市法院先后采取财产审计、财产报告令、公开悬赏令等措施150余人次,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40余人次,曝光“黑名单”120余人次,共获得有效财产线索300余条。

  对于严重规避执行的行为,采用拘传、拘留、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威慑措施予以打击,该院先后拘留、罚款90余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7人。常德中院执行工作在全省14个市、州中院排名第一,常德中院执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反规避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临澧:

  送法下乡矛盾纠纷不出村

  “真没想到法院到我家里来开庭,当场就把我的几个儿媳说通了!”70岁的李阿婆逢人就夸赞。

  李阿婆育有三个儿子,都已成家,2013年年初却因为几个儿媳认为分家不公,闹起矛盾,都不愿意赡养老人,李阿婆无奈到法院起诉。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为免其舟车劳顿,临澧县人民法院法官背着法徽来到老人家里就地开庭。

  每年春耕、“双抢”时节,涉及农村、农民、农事的纠纷,临澧法院尽量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快立、快审、快执,以免影响正常的农耕生产,并出台了文件对巡回审判加以规范。平时,尽量选取相邻纠纷、赡养纠纷、征地补偿纠纷等具有典型性和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巡回审理,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尽量多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效果。

  临澧法院下辖18个乡镇,农村人口比重大。为了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让小纠纷酿成大矛盾,临澧法院着力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送法下乡选在各个乡镇的“赶集日”,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

  该院与所辖乡镇达成共识,各乡镇每月一次的治安主任工作例会,法庭均派员参加,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沟通,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在合口镇召开的一次例会上,一位治安主任感叹道:“以前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处理纠纷时被问得干瞪眼,现在有法庭宣传法律做后盾,我这心里就更有底气了。”

  汉寿:

  “庭站点员”网络延伸解纠纷

  2013年4月19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军山铺审判联络站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运行。至此,该院“庭、站、点、员”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正式建成。

  所谓“四位一体”即以法庭为中心,在偏远乡镇建立审判联络站,在矛盾多发村居设立审判联络点,在重点村(居)民小组聘请联络员,建立起法庭与乡镇、村组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将法院的司法服务覆盖到村组,延伸至最基层。审判联络站成立后,各法庭每周二派法官驻站接待群众,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一些矛盾冲突相对缓和、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

  截至2013年12月,审判联络站共接待来访群众389人次,就地立案92件,就地开庭、调解结案64件,诉外调解纠纷35件。

  近年来,汉寿县人民法院积极拓展司法为民渠道,下移工作重心,为老百姓提供更为方便、更近距离的司法服务,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津市:

  念好司法为民“三字经”

  2013年以来,津市市人民法院加大服务群众工作力度,念好“走基层”、“解心结”、“除顽疾”司法为民“三字经”。

  2013年3月2日,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法官前往百公里外的郑家驿乡,审理一起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陈某与被告熊某是同乡人,2006年,两人签订了一份《合作出书协议》,共同创作了文学作品《桃源剿匪》,后两人因收入及存书分配问题引发矛盾,陈某遂将熊某诉至法院。

  陈某虽双耳失聪,但心里亮堂,性格倔强,一定要争一口气。审判长一遍遍给他算流水账,司法所和村干部轮流做工作,几个回合下来,陈某终于被打动了:“你们这么远来办案,我不再为难你们了,我听大伙的,能让就让。”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了协议。

  怎样做好调解工作,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津市法院的法官有自己的一套办法。他们用通俗易懂的直白言语表述法律术语,破除“沟通障碍”,他们不断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反复运用,熟能生巧,他们善于借助外力力促调解,他们注重“新老搭配”和“帮、传、带”,每个民事审判庭至少安排一名资深法官,提高年轻法官的调解能力。

  “做好调解工作丝毫不能偷懒,要嘴勤、腿勤、脑勤,要给双方当事人算好‘经济账、法律账和人情账’。”调解能手、该院南区法庭庭长田凌说。

  2013年8月20日上午,被执行人石某来到该院执行局办公室,当场将10万元执行款交给了执行法官,一起涉特殊主体的案件最终全部执行到位。

  为了对类似的执行“拦路虎”进行集中打击,2013年5月,该院启动专项执行行动,决定对所有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站所等特殊主体的案件进行一次“大清理”。

  “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的落脚点在执行,群众工作的关键也在执行。执行不到位,再公正的判决都是一纸空文,再强调群众工作都是空谈。”在津市市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督办会上,津市法院院长谢迎春掷地有声。

  此次执行行动的第一阶段是重点督办,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向被执行单位发督办函,责令受督办单位在规定时间执行到位。截至2013年12月底,现场督办案件19件,涉及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及人大代表,总执行标的额173.78万元。

  专项行动以来,该院运用强制手段司法拘留8人次,拘传3人次,查封、扣押、冻结资金120万元,共集中执行14件涉特殊主体案件,总标的额125.52万元。

  (记者 曾妍 通讯员 粟伟 赵敏 丁涛 艾艳萍 姜业涛 肖富胜 文/图)

[责任编辑:王春圆]
相关报道

·陕西省司法厅深入临潼区开展司法为民百日专项活动
·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努力实践司法为民
·动真碰硬抓作风 司法为民树公信
·河南南乐:巧打司法为民“组合拳”
·安康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走基层、抓化解、促和谐”司法为民
·辽宁营口中院畅通五个渠道全面落实司法为民

·辽宁营口中院畅通五个渠道全面落实司法为民
·人民法院涉民生专项执行:司法为民集中行动
·涉民生专项执行:司法为民的集中行动
·周强要求坚持司法为民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贵州铜仁“女子法庭”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