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委员会从市局建到所队
莱芜警方打造全程闭环执法监督机制
借鉴法院、检察院审委会、检委会的运作模式,山东省莱芜市公安局创新推出“执法监督委员会”制度。截至目前,执法监督委员会从市局一直建到各所队,实现全覆盖。
“多年来,公安执法监督一直存在力量分散、效能不高、落实不力等问题,成立执法监督委员会可以解决这三大问题。”莱芜市公安局局长王茂祯说:“在执法监督委员会制度的统领下,我们再造执法监督闭环,对所有案件及其办理过程进行全程立体化、无缝隙自动比对监控,发现任何问题即时有效监督和纠改,守住了公平正义的执法生命线。”
阳光执法回应百姓期盼
记者见到莱城区口镇雍和园社区民警郭增臣时,他刚刚从村民家里走访回来。“刚刚村里发生了一件小纠纷,报警后,都担心对方找关系。都来跟我说,让我一定到派出所看看,帮他们监督一下。”郭增臣说。
近年来,走访群众成了郭增臣的日常工作,百姓有困难、困惑都会主动找他商量,小郭都会不厌其烦地帮他们解决。其实在莱芜市公安局,每位民警都有自己的责任田,常年联系一个村或一个企业,这被称为“四个一”工作模式,即“一村一警、一企一员、一人一策、一户一档”。
据统计,“四个一”工作开展以来,莱芜民警共走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28万余户,采集录入信息达320余万条,暂住人口、出租房屋、重点人群、行业场所的登记率达100%,运用信息协助破案326起。
“警力沉下去,民意浮上来。通过‘四个一’工作模式,我们建立了民情信息库,解决了群众找政府‘两眼一摸黑’的问题,也便于民警及时触及民意关注点。”王茂祯告诉记者:“通过近两年多来的实践,我们发现,民情民意归根结底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有一个公平正义的阳光执法环境,有一个能将权力关进笼子的执法监督制度。这给我们创新执法监督制度提供了民意支撑和工作动力。”
创新制度将权力关进笼子
“我认为此案犯罪嫌疑人不构成诈骗罪,但取保候审却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该提交检察院批捕……”近日,莱芜市公安局召开执法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刑警支队提交的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进行集体研究,法制支队民警尚昊第一个发言。随后,委员会全体成员相继提出意见和看法。最终执法监督委员会形成结论,及时纠正了原来按诈骗罪办理的办案思路。
自2012年4月以来,莱芜市公安局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成立执法监督委员会,在派出所成立执法监督小组,由所在单位一把手担任主任和组长,统领所有内部监督职能。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重大事项进行统一把关、集体表决,这一制度创新在全国公安系统尚属首次。
在莱城公安分局,记者了解到,这里的执法监督委员会每周五下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局办案单位提交的疑难复杂案件、取保候审案件。凡是进入此程序的案件,都是经过法制员、办案单位领导、法制室民警、法制室领导和局领导“五级审核”把关后仍存在分歧和争议的案件。
据统计,执法监督委员会制度实行以来,共组织专题会议139次,研究疑难复杂案件98件,出台执法规范性文件9份。
“这一举措整合了分散在各部门各单位的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能,提高监督权威,构筑了公安机关最后一道坚实的监督防线。”王茂祯说:“为了将这一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还专门制定了《案件审核审批工作规定》《关于审核审批取保候审有关问题的规定》以及《刑事案件‘三统一’办理规定》,并开发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系统’,由计算机对案件及其办案程序进行自动比对、筛选和研判。”
信息平台提升监督效能
莱城公安分局局长吕耐锋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查看过去一天计算机自动形成的警情统计数据以及执法监督数据。
“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系统,就像一个CT机,自动透视所有案件及其办案程序,哪个部位出毛病了,系统就会自动警示,法制部门根据这些警示即时进行监督和纠改。”吕耐锋说:“每天登录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已经成为每个民警的工作习惯。”
在莱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民警演示了整个系统的运作模式,记者发现,该系统依托110接处警系统、警综平台等强大的数据支撑,首先针对“有案不受、有案不立”问题,自动抽取全市接处警数据,筛选可能构成案件的数据推送到前台,由法制员进行人工判断,避免案件体外循环;其次设置法制部门监督、关键节点监督和重点事项监督三个模块,对办案过程进行实时全过程监督;最后,系统还实现了对民警和办案单位的日常考评和随机监督。
“通过再造全程闭环的执法监督机制,不仅实现了公安机关阳光执法,同时牢牢地将执法权力关进了笼子。”王茂祯说。(记者余东明 通讯员崔言卫)